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余杭区行政单位(含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33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同比上升0.5%。同比上升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因公出国(境)支出逐渐恢复正常。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5.5%,同比增加232.11万元,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因公出国(境)逐渐恢复正常。经部门决算报表统计显示,因公出国(境)组数为24组,因公出国(境)人数为49人。
2.公务接待费37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同比增加29.1%。经部门决算报表统计显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353个,其中外事接待2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2797人,其中外事接待487人,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接待批次和人次逐渐恢复正常。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经部门决算报表统计显示,公务用车购置数10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05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7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同比下降19.39%。主要是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林业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购置更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4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1.14%,主要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