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八里村(浙江集优实业有限公司内)
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钱学森路66号
被投诉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层
相关供应商1: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天万社区5组
相关供应商2: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龙旋村北马桥3号103
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天元公学西站校区)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编号:ZJPEC-TY2024-01,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2024年6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7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我司于2024年6月3日向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中提及,此次项目中,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报价明显过低,投标价为404946元,不到投标限价20%。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该公司提供了低价声明函,但是样品质量明显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却一致认为此单位提供的低价情况说明阐述内容,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问题。事实依据: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采用异常低价报价,使价格分拿到满分,但是提供的样品质量满足不了参数要求,不符合该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所陈述的“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低价说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样品参数需求:1、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L800×W350×H1430mm,2、板材:采用白蜡木,厚度大于17mm,木质纹理细腻、牢固,白蜡木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3、油漆:采用环保水性漆,二底一面油漆工艺,表面光滑,安全无毒。4、五金:采用环保五金,安全无毒,连接稳固着地平衡。5、产品: 边角安全圆角处理,最大程度的避免儿童磕碰伤害。成品无毛刺,无裂纹,接缝自然,无明显缺口和缝隙,喷漆均匀,表面漆膜平整光亮,无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产品外表面和内表面以及儿童手指可触及处无毛刺及尖锐的棱角,保护幼儿安全。6、玩具柜底部安装轮子。2、幼儿厨房灶台:尺寸:62×37×55cm,1产品采用新西兰原木制作无结疤、无腐朽、无裂痕、无贴皮。2 油漆:采用专业适合儿童的环保漆,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游离TDI有毒重金属,无毒无刺激,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五底三面,附着面防腐,耐磨,光亮干净。3 配件:选用优质五金配件,经久耐用,链接牢靠。产品木质件、边缘及尖端均经过稳定性和耐久性试验。 底部安装万向轮,方便移动 。4 两边护板采用高密度海棉海棉加布质包面,可拆卸清洗。该公司提供的两项样品,未做油漆,并且没有抛光打磨还有毛刺,幼儿厨房灶台的关键参数带万向轮和海绵加布质包面均不符。另外该公司所提供的这两项样品所做款式与招标文件中图片不符,完全不具备质量保证参考意义!(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的样品图片后附)综上所述:低价投标是建立在保证产品质量以及诚信履约响应文件的基础上,该公司明知自己提供的样品质量不过关,无法满足自己响应文件中的低价声明函,还使用远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来获取价格分数,完全是恶意扰乱正常招标秩序。法律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五百三十七号)认定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20%,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诉事项2: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函表明产品参数未打▲不是实质性要求条款,那么按照公司回复的思路,招标文件中其他的商务条件(供应时间、地点、质保期、产品参数)等是否都不是实质性要求条款,产品参数都不是实质性要求的话,采购的是何种要求货品?中标方是否可以只供原材料都不需要成品供货?标书中的偏离表、售后服务方案等实质性条款应如何响应,评委是如何评判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货品及承诺是符合项目需求(项目需求未打▲,都不是实质性条件)。是否矛盾?事实依据:详情请看代理公司质疑回复,是否是偷换概念,张冠李戴,混淆视听。如果认为合理,那么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条件都未打▲,是否不是实质性响应内容,潜在供应商可以随意乱投。此举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严谨原则。采购的意义在哪里?那么采购人所需的合格产品如何判定?招标文件是否过于混乱。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要求:1、该公司使用低于招标文件基准价20%的价格进行投标,低价声明函是建立在保证产品质量以及诚信履约响应文件的基础上,该公司明知自己提供的样品质量不过关,无法诚信履约自己响应文件中低价声明函,还使用远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来获取价格分数,完全是恶意扰乱正常招标秩序。请求: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恶意扰乱正常招标秩序,拉黑名单,三年内不可在杭州区域参加招投标项目。2、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此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说明阐述内容,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问题,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仔细查看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样品?难道完全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样品也能通过评标委员会对其低价声明函的认可吗?因此我司有理由认为评标委员会有着巨大的包庇和偏向某一供应商的行为!请求:请求财政监管部门和审计、纪检等部门查看当天评审现场监控视频,辨明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仔细查看样品以及公平公正评审响应文件,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分。3、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无法诚信履约自己响应文件中低价声明函,无法保证此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产品质量要求,因此低价声明函不成立!请求:此项目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无效,废除此次投标资格。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函等证据。
被投诉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辩称:针对投诉事项1答复: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针对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专家评审过程中已提醒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0报价要求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组成 11.3.2 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情况说明为:“我公司近年因为疫情原因和市场大环境影响,我司囤积大量原材料在仓库,此次产品为常规生产产品,原先购买的原材料均能使用,且我司本着诚意来促成本次的合作,所报报价接近成本报价,因此我司本次报价为合理报价,望采购方及各位专家予以理解。我公司承诺该批原材料适用于本项目且报价保证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特此说明。”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此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说明阐述内容,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问题。故未作无效标处理。样品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整体样品品质更高;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样品的品质次之;浙江御派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和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样品的品质一般。关于4家投标单位的样品打分情况,平均得分如下:(样品总分15分)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9分 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3.6分 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7.4分 浙江御派智能家具有限公司:8.6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样品参数并未标注实质性条款,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有缺陷,评审过程中已做相应扣分。样品有缺陷,不等同于不满足采购实质性条件,不作为无效标处理。针对投诉事项2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参数要求和非实质性参数要求。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产品是否构成有效竞争,不能仅仅依据技术参数满足程度来判断,而应充分考虑技术性能、市场价格等技术参数和商务条件的差异,需设置合理的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从而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故不存在投诉人所阐述的“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条件都未打▲,不是实质性响应内容,潜在供应商可以随意乱投。”被投诉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文件、评审报告等证据。
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述称内容与被投诉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致。
相关供应商1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述称: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将我司作为相关供应商,毫无事实依据。我们同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天元公学西站校区)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他所投诉的事项与我司毫无关联,并且我司没有权利也没有职责回复其投诉事项。因此,其相关投诉事项,我司不予置评。特此函复!
相关供应商2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述称:我公司在2024年6月19日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副本发送通知书》,并回复如下:1、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最低价做相关规定,报价低于多少是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中明确最高限价208.2092万元,并未规定最低下限价。报价文件中已对低价做了报价说明,开标中评审专家组对我单位报价的合理性予以认可,报价有效。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又因招标文件第72页中样品制作要求明确指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和“▲所送样品的材质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所述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送样品是必要条件,我公司提供的样品材质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样品的优劣由专家组评定。3、为了开拓新市场和提升业绩,我公司积极参与了此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如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完全按照相关承诺履约,完成既定项目要求。特此回复!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JPEC-TY2024-01),2024年5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5月30日发布更正公告,6月2日10:00开标,共有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御派智能家具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投标,6月7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6月27日发布合同公告。
二、招标文件(5月12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总则1.适用范围: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样品制作要求 1、为了更加直观、准确的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以及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材质、制造工艺等,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投标样品需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产品制造商名称、样品名称、尺寸、材质等信息。▲所送样品的材质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所述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3)每间中班班级木制品配置清单 24、(4)每间大班班级木制品配置清单 20 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的参数规格为:L800×W350×H1430mm 1、板材:采用白蜡木,厚度大于17mm,木质纹理细腻、牢固,白蜡木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展示框架采用白蜡木原木制作,尺寸45x45mm,材质厚实坚固,纹理均匀细致。底部2个收纳格,内空尺寸:373x350x169mm。2、底部安装4个高度为65mm的2寸TPR静音万向脚轮,脚轮运行平稳无声,可360°旋转,转动顺滑,刹车灵敏,踏板不易断裂。3、一面安装长方形浅灰色吸音板,可通过图钉展示各种创作作品;一面安装长方形白色方孔洞洞挂板,优质冷轧铁艺,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可挂各种配件。4、柜体两侧中间为镂空口,可使用配套的柜体连接开关与多个展示屏风组合;连接开关采用环保塑料材质,呈浅咖色,圆滑无毛刺,尺寸为:L88xW62xH25mm,带弹簧按钮,当旋转至“十”字型时,开关可锁紧,两边柜体可扣住,当旋转至“一”字型时,开关可从镂空口取出,两边柜体可分开。5、搭配:产品包含4个铁质收纳盒,尺寸:L230xW90xH50mm,2个铁质笔筒,尺寸:L75xW65xH110mm,2个铁质挂钩,采用优质冷轧铁艺,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6、油漆:采用环保水性漆,二底一面油漆工艺,表面光滑,安全无毒。7、五金:采用环保五金,安全无毒,连接稳固着地平衡。8、产品: 边角安全圆角处理,最大程度的避免儿童磕碰伤害。成品无毛刺,无裂纹,接缝自然,无明显缺口和缝隙,喷漆均匀,表面漆膜平整光亮,无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产品外表面和内表面以及儿童手指可触及处无毛刺及尖锐的棱角,保护幼儿安全。
(1)每间托班班级木质品配置清单 14 幼儿厨房灶台的参数规格为:材寸:62×37×55cm 1产品采用新西兰原木制作无结疤、无腐朽、无裂痕、无贴皮。2 油漆:采用专业适合儿童的环保漆,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游离TDI有毒重金属,无毒无刺激,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五底三面,附着面防腐,耐磨,光亮干净。3 配件:选用优质五金配件,经久耐用,链接牢靠。产品木质件、边缘及尖端均经过稳定性和耐久性试验。 底部安装万向轮,方便移动。4 两边护板采用高密度海棉海棉加布质包面,可拆卸清洗。
五、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六、相关供应商2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显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2 产品清单 详见采购需求 无偏离 9 样品制作要求 1、为了更加直观、准确的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以及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材质、制造工艺等,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投标样品需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产品制造商名称、样品名称、尺寸、材质等信息。▲所送样品的材质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所述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样品取回时间: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无偏离。技术偏离说明表(1)每间托班班级木质品配置清单 14 幼儿厨房灶台 无偏离 (3)每间中班班级木制品配置清单 23 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 无偏离 (4)每间大班班级木制品配置清单 23 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 无偏离。
七、相关供应商2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二、报价情况说明显示:“我公司近年因为疫情原因和市场大环境影响,我司囤积大量原材料在仓库,此次产品为常规生产产品,原先购买的原材料均能使用,且我司本着诚意来促成本次的合作,所报报价接近成本报价,因此我司本次报价为合理报价,望采购方及各位专家予以理解。我公司承诺该批原材料适用于本项目且报价保证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特此说明。”
八、评审报告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显示,5位评委对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就评分项1.1“【投标人不提供样品则视其投标无效,样品提供不全、外观、尺寸明显不符合要求或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样品分为0分。】所需要提供的样品要求(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四抽床、幼儿厨房灶台):【不得出现投标人和制造商信息】1、样品外观、制作工艺及结构、安全:(4分)每个不合格扣1分,最高扣4分。①样品制作工艺,②油漆(喷涂)制作工艺,③节点细部处理,④无刺激性气味,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的,得4分,不满足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打分分别为(2、2、1、1、2);就评分项1.2“材料要求:(3分)(1)材料要求:样品所选用板材、五金件与采购需求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打分分别为(3、3、3、3、3);就评分项1.3“3、结构、功能、牢固度要求:(8分)每个不合格扣2分,最高扣8分。所提供样品的①结构合理性,②设计美观、实用,③能够实现产品的整体使用功能,④安全性、牢固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的得8分,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打分分别为(2、4、2、2、4)。
九、评审报告显示: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报价1998005元,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报价1280000元,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报价404946元,浙江御派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报价2041207元。
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66.8分,价格得分6.08分,最终得分为72.88分,排序第一;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7.8分,价格得分9.49分,最终得分为67.29分,排序第二;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31.6分,价格得分30.0分,最终得分为61.6分,排序第三;浙江御派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30.1分,价格得分5.95分,最终得分为36.05分,排序第四。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十、质疑阶段,投诉人称:质疑事项1:投标限价为208.2092万元,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报价明显过低,投标价为404946元,不到投标限价20%。中标方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1998005元。价格相差巨大。异常低价报价使其他投标人间价格评分差距缩小,甚至没有差距,价格因素的评审作用消失,会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事实依据: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采用异常低价报价,价格评审可以得满分,但是提供的样品又满足不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样品参数需求,招标文件中样品规定: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L800×W350×H1430mm,2、板材:采用白蜡木,厚度大于17mm,木质纹理细腻、牢固,白蜡木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3、油漆:采用环保水性漆,二底一面油漆工艺,表面光滑,安全无毒。4、五金:采用环保五金,安全无毒,连接稳固着地平衡。5、产品: 边角安全圆角处理,最大程度的避免儿童磕碰伤害。成品无毛刺,无裂纹,接缝自然,无明显缺口和缝隙,喷漆均匀,表面漆膜平整光亮,无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产品外表面和内表面以及儿童手指可触及处无毛刺及尖锐的棱角,保护幼儿安全。6、玩具柜底部安装轮子。幼儿厨房灶台:尺寸:62×37×55cm,1产品采用新西兰原木制作无结疤、无腐朽、无裂痕、无贴皮。2 油漆:采用专业适合儿童的环保漆,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游离TDI有毒重金属,无毒无刺激,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五底三面,附着面防腐,耐磨,光亮干净。3 配件:选用优质五金配件,经久耐用,链接牢靠。产品木质件、边缘及尖端均经过稳定性和耐久性试验。底部安装万向轮,方便移动4 两边护板采用高密度海棉海棉加布质包面,可拆卸清洗。(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的样品图片后附)此两项产品未做油漆,还有毛刺,幼儿厨房灶台的关键参数带万向轮和海绵加布质包面均不符。少了几道关键工序,因此该公司投标价格远低于其他供应商,而且并不能满足采购方的需求。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该公司提供了文件,但是样品质量又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以我司质疑该公司的低价声明不合理、不切实际。并且招标文件中还规定▲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该公司样品不达标应该废标。法律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五百三十七号)认定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20%,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缺乏法律依据”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十一、质疑阶段,被投诉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答复称: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组成 11.3.2 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专家评审过程中已提醒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0报价要求进行评审。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此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说明阐述内容,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问题。关于质疑函中提到招标文件中还规定▲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该公司样品不达标应该废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采购货物清单技术规格参数中未标注“▲”的参数,包括样品参数。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情况,不构成投标无效,不存在废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在样品评审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对不符合参数要求或样品质量有缺陷的都进行相应扣分。质疑函中质疑事项“开标过程存在不合理、不合规现象,并未处理并继续开标”,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十二、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针对拍摄样品行为进行说明,《说明》显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天元公学西站校区)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于6月2日上午开标,送样地点是紫金广场地下停车场,我公司于6月1日抵达杭州,由于是外地公司不了解路线只能先行踩点,发现已有两家公司样品放于地点,不确定是否是同一项目,当天联系代理公司也未接收我公司样品。所以我公司于2号早上送样,并现场安装。代理机构说样品放在地下停车场无人看管,让我们自行拍照。照片也于现场拍摄,当天我公司开标人员从早上到下午5点一直在停车厂等候,也并未被告知不可拍照,样品区也无工作人员,当得知项目此种情况后,才联想到照片可作为质疑投诉证据。”
十三、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天元公学西站校区)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PEC-TY2024-01情况说明》显示:一、针对投诉书的回复:......投诉1回复:......评标委员会 2024年6月29日对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进行再次确认,确认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存在影响产品质量和履约的情况发生。(具体详见附件)。......三、针对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的说明回复: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24年6月2日,由于6月1日为周六,我单位在 5 月 31日已告知投标单位周六的送样的时间(上午9 点至 12点,下午 1:30 至 5 点),并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样品。6 月 1 日并未接收到该单位的样品及签收。2024年6月2日 8 时 40 分该单位已登记样品签收(详见样品递交签收表)。关于样品拍照事项,我单位在接收时已提醒并强调,只可拍自己的样品,确保自己的送样和退还时的一致性。并未同意拍摄其他单位的样品。投诉人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趁样品评审结束后我方工作人员不在场之时非法拍摄其他单位的样品,属于不当行为。四、针对样品收发存在的问题: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周末,我单位人手安排存在问题,没有全天候的看管样品。评标委员会评审样品结束后、项目开标结束后,未对样品做到看管,造成投诉人非法拍摄样品未在场及时制止。造成投诉人投诉深表歉意!2、因样品存放场地受限,并非密闭场所,投诉人以上述内容(详见浙江邦尼熊文教用品有限公司说明)为由,进行的拍摄属于非法获取其他供应商投标信息。3、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单位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将严格按照规定,对样品进行善始善终的妥善保管。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1、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于供应商报价是否合理的评审依据为是否“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并非“成本”。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经审查,除“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所送样品的材质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所述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外,样品需求中设定的其他要求和条件均未标▲。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提供了样品多功能组合展示屏风(带轮)、幼儿厨房灶台。投诉人仅以“此两项产品......少了几道关键工序”“该公司所提供的这两项样品所做款式与招标文件中图片不符,完全不具备质量保证参考意义”为由,主张样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而认为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无效,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报价404946元,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了报价情况说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有效。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此进行了确认。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能否诚信履约,未有异议。且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报价,无论是否低于成本,以及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幅度是否较大,均与其报价是否合理之间无必然联系。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认定评标委员会对杭州豪尚家具有限公司的报价评审存在不当。据此,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天元公学西站校区)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编号:ZJPEC-TY2024-01)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