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事故处理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发生火灾,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电话报警:第一位发现火情的教工,必须第一时间发出火警预报,并立即向学校汇报。火情严重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在第一时间,按照日常消防演练的逃生路线,引导学生用湿毛巾堵住嘴、鼻,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3.人员抢救: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

4.火灾扑救: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应急救援组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对准火点进行灭火,控制住火势发展,直至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应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局汇报,并于两小时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5.调查事故原因:火焰扑灭后,学校划出警戒范围,维持好现场秩序,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配合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是指台风、洪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可能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等。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在校时发生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立刻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集中,按照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紧急疏散。如果安全通道被破坏或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3.学校组织应急救援组抢救受伤、被困学生,医疗救护组积极救治受伤学生。

4.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学校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5.应急领导小组在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及时将受伤受灾情况汇总上报教育局、属地镇街(社区)。

三、食物中毒事故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若发现师生出现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校内教职工或学生发现短时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品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应急小组人员立即拨打“120”,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将有症状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检查救治。

3.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售卖可疑中毒食品。

4.学校组织教师分工负责陪护,并通知学生家长和教师家属。做好中毒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5.学校要安排人员对食品加工现场、食品留样进行封存,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进行调查,待检验报告出来后,做出责任鉴定。

6.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各部门应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完善,加强管理和整改,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四、意外伤害应急处理

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若学生在校出现摔伤、扭伤、撞伤、烫伤等伤害事故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拨打“120”或送医院急救。

2.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并做好学生家长接待与安抚工作。

3.若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或可能涉及维稳的事件,学校应在得知情况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局汇报,并于两小时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同时学校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4.如遇社会治安伤害学生事件,学校老师及保安人员首先要保护、疏散学生,并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能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安保人员第一时间按一键报警按钮及拨打110电话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5.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组应当在得知信息半小时内向教育局作口头报告,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并每隔半小时进行情况报告直至警报解除。

五、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

1.应急领导小组发现疫情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2.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3.医疗救护组协同应急救援组组织护送发病人员到附近医院诊治,并通知学生家长。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等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后勤保障组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教室进行全面消毒,指导师生服用预防药品。

5.班级发病人数较多时,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应急疏散组对未发病人员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可经教育局同意选择停课或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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