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5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30110307830716的毛山药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彭公农贸市场李强蔬菜摊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向杭州余杭彭公农贸市场李强蔬菜摊送达了编号为№:SC24019200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毛山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008元。
二、抽样编号为XBJ24330110307830788的老山药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大观山农贸(综合)市场郑群英蔬菜摊销售的老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向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大观山农贸(综合)市场郑群英蔬菜摊送达了编号为№:SC24019202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毛山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010元。
三、抽样编号为XBJ24330110307830782的美人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王单蔬菜摊销售的美人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向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王单蔬菜摊送达了编号为№:SC24019201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美人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010元。
四、抽样编号为XBJ24330110307830846的耙耙柑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葛巷农贸市场闪闪水果店销售的耙耙柑三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向杭州余杭葛巷农贸市场闪闪水果店送达了编号为№:20241482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耙耙柑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3154元。
五、抽样编号为XBJ24330110307830839的铁棍山药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瓶窑农贸市场王丽霞蔬菜摊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8日向杭州余杭瓶窑农贸市场王丽霞蔬菜摊送达了编号为№:SC24020801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铁棍山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0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