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恢复我区外荡渔业种群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按照我区“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年度安排,我区定于6月28日至7月5日期间在下列地点进行夏花鱼种增殖放流。此次增殖放流鲢鱼、鳙鱼二个品种,数量为410万尾,根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增殖放流期间,禁止在增殖放流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捕捞作业。举报电话:18758031683。
增殖放流地点:
1.瓶窑镇东苕溪等;
2.仁和街道运河港等;
3.良渚街道良渚港等;
4.径山镇北苕溪等;
5.余杭街道南苕溪等;
6.南湖。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