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依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规范要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5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2010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等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二、服务对象
(一)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
三、服务机构信息
(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獐山路8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6396750
(二)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玉琮路151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778828
(三)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58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669156
(四)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3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620693
(五)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198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731031
(六)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3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697002
(七)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杭泰路78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633272
(八)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大桥北路232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527979
(九)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潘板龙皇塘路30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582568
(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万寿寺2号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517723
(十一)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鸬鸟大道白沙路口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88577118
(十二)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百丈村木桥头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571-57876097
四、服务内容
(一)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五、服务流程
(一)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
六、服务要求
(一)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2.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3.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4.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5.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6.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二)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
1.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3.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4.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5.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投诉和举报电话
0571-89391939
八、网上投诉渠道
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