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姜琦,不动产坐落:余杭区余杭街道庭院深深花苑柳青庭9幢2单元3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90368号。

权利人:徐方,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春天家园西区块梦翠苑5幢2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号:余房权证闲移字第11002637号、杭余商国用(2011)第05052号

权利人:席典,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蔚蓝郡雅苑8幢2单元203室,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商国用(2014)第09094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4288985号。

权利人:何晓楠、程珠,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映月台公寓44幢1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88809号。

权利人:林允层、苏爱凤,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柳郡苑璟轩2幢3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余房权证瓶移字第15479853号、余房权证瓶移字第15479852号、杭余商国用(2015)第35223号。

权利人:叶雨青,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彭公村岗公岭39号5幢5-6室,不动产权证号:杭余商国用(2012)第00562号。

(监督电话:0571-89392899,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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