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教育指导中心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20〕1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余教〔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余杭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061946.5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民生直达平台发放经费395375元。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专项资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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