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余杭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扑疫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余农发〔2014〕159号)文件要求,为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而强制扑杀、隔离观察的畜禽(犬等宠物除外),对直接受损失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适当补贴。
一、政策背景
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猪瘟、新城疫、羊痘、小反刍兽疫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下简称蓝耳病)等对人畜危害严重的其它动物疫病。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采取强制免疫、强制检疫、强制消毒、强制扑杀和强制封锁等规定。
二、补贴标准
1、家禽疫病防扑疫补助
幼禽每羽补助1.5元;成年商品肉禽每羽补助5元,开产的蛋禽每羽补助8元,种禽每羽补助10元。在国家规定的疫点之外的区域,或者采取政府收购方式扑杀的成肉禽每羽补助10元,蛋禽每羽补助15元,种禽每羽补助20元;珍禽、苗禽、其它禽和种蛋、商品蛋等酌情补助。
2、家畜疫病防扑疫补助
仔猪每头补助200元,成年商品猪每头补助400元,种猪每头补助800元。幼羊每只补助100元,成年商品羊每只补助200元,种羊每只补助400元。肉(耕)牛:犊牛每头补助250元,育成期(断奶后至配种前)每头补助500元,成年牛每头补助800元;奶牛:犊牛每头补助750元;育成期(断奶后至配种前)每头补助1750元;成年母牛(经产或已怀孕)每头补助3500元。
三、补贴金额测算
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调查(取证)材料和当地镇街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核实上报的数量,经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相应标准给予补助。
四、补贴资金拨付
具体拨付形式根据资金拨付通知确定,主要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政策兑付功能拨付。
解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862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