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二、服务对象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
急产分娩后立即送往助产机构处理的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安乐路80号)妇幼保健中心(出生医学证明业务咨询、补办)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电话:0571-57872175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康良街1260号)
服务时间:14:00-17:00 电话:0571-89361383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山西园路130号)住院部四楼产科出生证办理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14:00-17:00 电话:0571-57872376
服务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安乐路80号)2号楼住院部四楼产房门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13:00-16:00电话:0571-89307709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67号)2号楼住院部6楼东区妇产科出生证办理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14:00-17:00 电话:0571-8723346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出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五、服务流程
1、申请人在浙里办APP提交申请或者助产机构申请
2、助产机构核实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要求
3、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六、服务要求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母亲提交申请,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57872175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安乐路80号)
八、投诉举报电话
0571-89516819;0571-86212345
九、网上投诉渠道
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