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计划。责任督学应根据教育督导部门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学期工作计划,报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

(二)确定方案。每次开展督导,责任督学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包括督导学校、时间、目的和内容。

(三)督导方式。责任督学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也可根据督导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

(四)持证督导。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五)组团督导。区督导委办公室组织安排专兼职督学3人组成督学小组,督学小组成员日常督查时可采取联合检查方式,组团入校督查。

(六)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七)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方式、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八)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九)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十)组织座谈。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

(十一)走访调研。责任督学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十二)应急迅速。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十三)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十四)量表评估。责任督学在进行重点工作督导过程中,应根据教育局相关科室提供的督查量表,明确督查要点及标准,逐条进行检查评估,并如实填写。

(十五)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十六)整改通知。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十七)督促整改。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学校或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

(十八)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季度督学小组组长应向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报督导总体情况;每学期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十九)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学期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包括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以及督导建议等。报告应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二十)聚焦指导:整理出若干家长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与学校计划向家长传递的信息进行整合,通过个别沟通、家长会、小组沙龙等途径进行后续指导。

(二十一)定期反馈:将学校督查情况分类,在一定的周期内,采取集体反馈、群组沟通和个别交流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教育局反映学校办学情况。

(二十二)撰写案例。责任督学应注重积累督导实践中的督导故事,挖掘亮点,积累经验,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撰写督导案例、论文。

(二十三)培训学习。责任督学应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活动,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教育督导业务能力。

(二十四)平台助力。责任督学应依托区域“督导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督导信息,改变督导方式、方法和手段。

(二十五)经验分享。鼓励督学及时记录,并利用“督导平台”中督学笔记板块进行经验分享会,互相借鉴学习,促进督导队伍专业化成长。

(二十六)廉洁自律。责任督学应客观公正对挂牌学校进行监督,悉心指导,严于律己,不接受挂牌学校的宴请和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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