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工作法定职责内容,我局研究制定《余杭区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为统计执法监督政务公开内容之一。但在实际统计工作开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2年5月19日印发),我局近年来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的行政处罚,涉及企业均未达到“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条件,因此余杭区暂无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在今后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中,如有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我局将第一时间主动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