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对象范围: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
3.政策申请条件: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4.政策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线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窗口、零工市场申请。
6.办理地点(方式):线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窗口、零工市场申请。
7.咨询电话:就业:0571-89391150(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创业:0571-88720536(余杭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