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杭区司法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随全区发展新格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源头,大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成立区级合法性审查服务中心,统筹全区审查力量,牵头推进各镇街合法性审查中心全覆盖。组织召开全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会议,推动全区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经事项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确认当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本单位文件进行程序实体的全面审查,及时公开、及时备案。加强合同管理,结合合同实际开展合法性审查,未发生合同争议,保障全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全面升级并推广“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一件事”应用,以合法性审核为抓手保障重大项目高效落地运行,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入选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典型案例。

(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积极动员、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不断增强全局执法队伍力量,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7%以上。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并动态调整本单位权力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示。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9次,编制公布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制约,有力提升执法监督质效。一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标准化试点工作”被国家标准化管委会、司法部确定为《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推动执法监督规范化、精准化。二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规范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平台经济行政执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多次专项监督,限期整改落实。三是深入执法分析,针对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剖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积极创建,全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一是实施律师行业扶持政策“黄金20条”,切实加大法律服务招引力度,辖区律师万人比同比增长17.9个百分点。二是率先将法务增值服务落地企业(人才)服务中心,挂牌入驻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全面辐射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提供特色法律服务。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全省率先推动“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实现以区、镇(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基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生产生活圈15分钟内均衡可及。

(五)多头并举,聚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一是充分发挥复议“主渠道”作用,纵深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宣贯新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全区行政复议案件量与行政诉讼案件量比达到13.4:1,实现复议后零败诉。承办全省行政复议员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副局长现场调研肯定。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定期“以案说法”,保障复议办案质量。三是抓实行政应诉“硬指标”。强化败诉治理闭环,典型案例汇编指导,发挥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实效。畅通案件协调沟通机制,提高行政争议处置化解效率。2023年,全区行政诉讼发案量实现三连降,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深刻学习领会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关键问题和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助推重点工作提速,紧随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理论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理。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巨大热情。积极学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问题和症结。

(三)积极落实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入心入脑。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局党委会议,听取本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部署重点任务;重视合法性审查,要求法务科室列席局党委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行政争议的化解;关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举措,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余杭区司法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比较突出,与现有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二是学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及培训活动的内容还需充实、形式还需丰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进一步结合实际所需开展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的执法监督方式手段较为单一,监督标准不够具体,监督结果应用不够全面,应当进一步丰富监督方式,开展监督进行标准化建设,并积极应用监督结果。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余杭区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及上级部署要求,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高标准开展执法监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奋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法治环境工作,助力全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局本职工作,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涉及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及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贯彻实施,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业务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提升。强化源头把控,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标准化建设部级试点工作实效。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助力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责。积极发挥区级合法性审查服务中心作用,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备案审查制度,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常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考评等工作,推进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巩固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助推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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