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余杭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汇总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党建引领,狠抓部署落实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主题党日“周三夜学”和“学习强国”“西湖先锋”等学习活动。切实做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党性锤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增强群众观念。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事业,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把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医保工作的唯一标准,重点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加强清廉医保建设。深化清廉医保建设,突出党建统领,召开余杭区清廉医保建设推进会,部署清廉医保建设总体方案,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和廉洁文化融入医保工作全过程,努力打造清廉医保的余杭样板,上报的市医保余杭分局:三大举措推进清廉医保建设走深走实”一文被勤廉余杭”公众号录用刊发。

(二)优化经办服务,体现为民情怀

1.统一经办标准,提升服务效能。聚焦“提素质、强服务、重人文、促满意”十二字总体方针。积极创建医保服务窗口示范点,不断推进经办业务下沉和“医银合作”,每周五定期开展窗口经办业务学习活动,统一我区医保经办服务标准,提升“15分钟医保服务圈”经办效率。2023年,完成零星医药费报销8310人次,基金支付1947.14万元,完成生育津贴申领16874人次,基金支付40638.19万元,2023年,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收件157.74万件,其中政务服务网收件66.95万件,掌办、政务2.0等其他渠道收件90.79万件

2.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民生项目。根据省市区民生实事的要求,及时做好数据填报,采取措施,督查跟踪。一是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度余杭区“西湖益联保”参保人数达49.03万,参保率达50.11%,超额完成全年任务;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机构已落实129家,超额完成全年7家的任务;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已达73.05%,达到年度60%的目标。二是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我区“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定点医药机构已开通16家,完成全年任务。三是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经过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摸排困难群众9000人次,排查出符合救助条件人员56人,由专项基金支付专项救助金额65.78万元,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12月支付到位

3.注重信访化解,平安护航亚运。健全完善信访化解长效机制与轮驻培训制度,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建立跨部门沟通机制、更新政策知识库等措施,同时发挥医保小智“视频办”等医保专业咨询渠道作用着力建立完善的沟通和咨询渠道,减少信访重复件。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25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2%,其中,诉求类初次信访事项97件,比去年减少49%;无群众来信来访。

(三)聚焦基金监管,促进精准扩面

1.建立网格片区,实现覆盖检查。制定《“余智护杭”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依托“余智护杭”综合治理平台,深化医保部门与镇街、村社联动共治,将辖区划分成262个网格片区,通过网格员常态化巡查和每周三固定稽查实现定点巡查全覆盖。2023年,累计协议处理37家,其中解除医保协议1家,暂停医保协议11家,责令整改18家,追回医保基金960.38万元,处违约金8.93万元;行政处罚10家,行政罚款194.1万元;处理医保医师药师2名;移送公安机关1起

2.聚焦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围绕中药滥用等医保领域热点问题,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全年计划开展10个PDCA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堵住医保基金漏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3.强化信用督导,落实自查整改。将国家、省、市医保部门飞行检查查实的违规问题作为自查清单,开展行业信用督导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加强政策学习、签署自律承诺书,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查自纠,总结反馈存在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措施。2023年,全区654家定点医药机构签署行业自律承诺书

(四)深化医保改革,助推工作落地

1.统筹协调,集采任务抓实落细。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带量采购工作。一是指导各批次集采药品落地使用。我省药品集采累计开展400余品种,累计执行13批次。指导各批次集采药品落地使用,2023年度采购周期到期的11批次集采药品采购完成情况分别达160.3%、149.39%、190.19%、275.14%、125.56%、154.44%、254.64%、153.7%、177.42%、167.82%、239.54%,其他未到周期的各批次集采药品采购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中。二是有序推进医用耗材采购任务。医用耗材集采累计开展13类,正在执行品种9批次,包括国家3批次,省际联盟4批次,省级2批次。

2.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专项治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并结合余杭实际构建“医保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协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经营主体主责”的四方责任机制,全面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78家次,采购种植体6947套,达到协议量的115%,专报抓早动快 细化落实余杭区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见实效”被省医保局《医保简报》录用刊发。

3.上下联动,精准助企持续发力。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我局以“企之所忧,我必念之;企之所盼,我必行之”为服务准则,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多次走访调研强脑科技、海世嘉、精准基石及赛灵特等企业,收集问题清单,开展现场政策指导。对于企业产品进医保目录及诊疗项目收费标准等医保诉求,积极对接省市医保局,邀请专家实地走访,面对面指导提供“金点子”。重点推进孤独症康复训练场所试点工作,协调其他部门促进余杭试点方案落地精准助力企业拓宽产品渠道

二、2024年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一)推进加强更高站位的思想政治建设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组织建设,深化拓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引领;坚决严守纪律规矩,深化清廉医保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保密规范管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二)推进优化更高标准的医保经办服务

加强经办机构管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结合“五进”不断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扩大知晓率;借助电子发票功能,运用“智能零报”系统,以数字化手段不断提升业务经办;牵头做好参保单位服务矩阵和“医银合作”标准化建设;加强责任落实,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相关工作。

(三)推动健全更高水平的基金监管机制

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结合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各类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形式,多途径落实监管措施;协同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落实各类“双随机、一公开”行动,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坚固防线。

推进深化更高效率的医保支付改革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持续深化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的工作,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点对点指导,杜绝发生信访事件;持续推动口腔医疗机构耗材采购、结算的顺利落地;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改革任务,让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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