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3659的柿饼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蒋宇云食品店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向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蒋宇云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SC23153901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DBJ23330100319132218的牛蛙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隆嘉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餐饮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5日向杭州隆嘉餐饮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C23168801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使用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SBJ23330000005136274的河粉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镇农贸市场江彩英粮食制品店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1日向杭州余杭镇农贸市场江彩英粮食制品店送达了编号为SP-ZD23157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四、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3788的青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满乐餐厅经营的青椒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餐饮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向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满乐餐厅送达了编号为№:SC23158100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使用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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