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5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3768的粉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海恒大酒店经营的粉皮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餐饮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9日向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海恒大酒店送达了编号为№: SC23157100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以及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4069的小台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小莉水果铺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07日向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小莉水果铺送达了编号为№:23JF1121007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小台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三、抽样编号为DBJ23330100300542088的冰鲜鱿鱼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销售的冰鲜鱿鱼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日向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P202305132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免于处罚。

四、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3516的辣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德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向杭州德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YN23067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五、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3873的小米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瓶窑农贸市场王梅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流通环节风险防控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1日向杭州余杭瓶窑农贸市场王梅蔬菜摊送达了编号YM23033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小米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人民币1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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