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12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检测736批次,合格715批次,合格率97.15%。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抽检1896批次,合格1896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共抽检食用林产品、畜禽产品、粮油、蔬菜、水产品5个品种319批次,合格315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童春花种植户(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的稻谷甲氧虫酰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洪明养殖户(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岑岭村)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李苗龙种植户(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雅城村1号地块)的水稻二嗪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李苗龙种植户(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雅城村2号地块)的水稻二嗪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罐头、饮料、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8个品种18批次,合格18批次。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酒类、食糖、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保健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22个品种344批次,合格327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浙江绿而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三星路12号2号楼102室)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万江沂生鲜超市(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直街20号)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径山镇陈祥明蔬菜摊(杭州余杭长乐农贸市场72号)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十分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3号楼107/108/109/110/113B/115号)的老姜(干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四分公司(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行金座1幢B1层001号铺位)的老姜(干姜)噻虫胺及温县垆土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浙辉食品商行(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玉琮路56号-8)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余杭镇农贸市场郑玉贵水产经营部(杭州余杭余杭镇农贸市场305号)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三分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1号6号楼地下一层1号)的温县垆土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恒翰贸易商行(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水岸花苑3-1至3-5号)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蜜果水果店(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锦城街141号)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金肖水果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北苑75-5号一楼)的蜜宝火龙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囿帮果蔬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108号)的泥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惠之鲜生鲜超市(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未来公寓15-1号)的泥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海创智享超市(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38号A座1层126室)的进口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味莱嘉超市(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未来之城6幢1楼,创景路507号)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占建平冷冻食品商行(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3号,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F区155号)的香卤肥肠胭脂红、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个品种32批次,合格32批次。食品相关产品共抽检23批次,合格23批次。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484批次,合格484批次,合格率100%,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1412批次,合格1412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122批次,蔬菜1290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二氧化硫具有漂白、防腐、抗氧化等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部分企业为了提升产品的外观品质,存在滥用焦亚硫酸造成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现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龙眼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昏、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生姜中毒死蜱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氧乐果属高毒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对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用于棉花、小麦、果树、蔬菜、高梁等作物防治各种蚜虫、红蜘蛛,用于水稻可防治飞虱、蓟马、稻纵卷叶螟等。氧乐果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治疗药剂为阿托品及解磷定。造成蔬菜或水果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种植环节过量的施用氧乐果药物;二是在水果和蔬菜采收前喷洒氧乐果农药,没有过安全间隔期,导致水果或蔬菜中残留氧乐果。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火龙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柠檬黄是一种酸性合成着色剂,主要用于饮料、果酱等食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柠檬黄。产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胭脂红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相比于天然色素,具有着色力强、性质稳定等特点。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胭脂红。产品中胭脂红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甲氧虫酰肼,对鳞翅目害虫具有高度选择杀虫活性,主要用于防治鳞翅目害虫的幼虫,如甜菜夜蛾、甘蓝夜蛾、斜纹夜蛾、菜青虫、棉铃虫、金纹细蛾、美国白蛾、松毛虫、尺蠖及水稻螟虫等,适用作物如十字花科蔬菜、茄果类蔬菜、瓜类、棉花、苹果、桃、水稻、林木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稻谷中残留限量在0.2mg/kg。

多西环素,是一种半合成的四环素类抗生素。它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多种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和立克次氏体等病原体有显著抑制效果,被广泛应用于畜禽的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和泌尿道疾病的治疗。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规定,禽蛋中多西环素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

二嗪磷,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它是一种广谱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害虫,如甘蔗蔗龟、花生蛴螬、小白菜地下害虫、小麦蝼蛄等,二嗪磷对人皮肤有较强刺激性,对蜜蜂高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性。其急性毒性较低,但对高等动物和鱼类毒性较低,对鸭、鹅、蜜蜂等有较高毒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稻谷中二嗪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联苯菊酯是一种杀虫谱广、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长期接触可能对人体神经、生殖及免疫系统等产生危害。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橙子中联苯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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