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杭州大参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余杭九店家单位已申请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经研究,决定解除与该家单位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见附件)。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申请解除时间

1

杭州大参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余杭九店

2024年11月15日

2

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余杭古墩路店

2024年11月27日

3

杭州为诚人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闲林连锁店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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