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9日(7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联系电话:89395014(生态环境窗口);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附件:批复环评批复〔2024〕83号固强.pdf环评批复〔2024〕84号云会中学.pdf环评批复〔2024〕85号.pdf杭环余辐批〔2024〕6号.pdf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固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置规模50万吨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4〕83号

2024.11.5

2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云会中学(仁和二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4〕84号

2024.11.6

3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文旅集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4〕85号

2024.11.6

4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新增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辐批〔2024〕6号

2024.11.8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