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视频引发关注。事发地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为了取暖,部分登山者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黑暗中多个火堆熊熊燃烧,烟尘四起。

自2023年起,大牯牛山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上刷屏,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此地看日出,后发展成为一野生景区。为了观日出,不少人选择通宵夜爬,夜间气温低,山顶风大,为了避寒,有人便萌生出烧山的邪念。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对此行为进行了谴责。

秋冬季气候干燥,大风天气较多,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据统计,在已查明原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人为引发的占97%以上。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等级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2008年11月9日修订通过的《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1.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牢记“十不准”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生火取暖很容易让人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不准炼山、烧荒 烧田埂草、堆烧 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

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300℃,中心温度可高达700℃~800℃,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与扑火抢险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科学扑救。           

(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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