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杭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设置信息,持续维护各类专题专栏信息更新。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000余条;余杭发布推送微信约2100条,总阅读量近1600万;推送微博约3800条,阅读量近6000万。全区政务微博微信全年发布资讯1.86万余篇,总阅读量2035余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维护网络依申请平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依申请公开专区,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规范收件、登记、答复、邮寄等环节流程。积极开展依申请件办理有关培训,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复盘总结机制,在依申请系统的辅助下,实现依申请公开受理零遗漏、答复合法合规。2023年全区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717件(包含上年结转76件),1646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71件结转下年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9件,行政诉讼案件2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协调发布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信息公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要求各单位落实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并定期进行抽查,同时对已发布的存量信息进行排查,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更新维护政府网站文件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动态调整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规范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强化主办单位校审意识,排查清理脱管漏管账号,着力打造“1+N”精品政务新媒体矩阵。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推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平台整体协同、联动传播。

(五)监督保障

根据省市工作重点制定考核方案,认真开展专题检查、主题检查和自查及交叉检查,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采取浙政钉沟通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业务指导和实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工作水平。通过政策宣讲、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1

38

3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168

行政强制

2773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60.876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37

101

0

0

2

1

16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4

0

0

0

0

7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33

72

0

0

0

0

1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6

9

0

0

0

0

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1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1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1

0

0

0

0

0

2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1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1

9

0

0

2

0

2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6

2

0

0

0

0

28

2.重复申请

12

2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2

0

0

0

0

0

3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6

8

0

0

0

1

115

(七)总计

1538

105

0

0

2

1

16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1

0

0

0

0

0

7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5

3

6

29

3

0

2

4

9

8

0

0

5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均衡。二是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众参与度较低。

下一步,余杭区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统筹提质增效与风险防范,加强日常检查通报,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日常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无缝衔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继续加大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优化解读方式,深化重点内容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三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采取听证座谈、论证会、列席会议等多种意见征求形式。完善公众征求意见专栏,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加民众的参与度,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区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