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核查,杭州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8家余杭区医保定点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协议约定的行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医保基金违规支出的,按规定追回,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中止开始时间

中止期限

1

杭州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4个月

2

杭州万众药店

2023年12月20日

4个月

3

杭州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2个月

4

杭州雨花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余杭闲林文卫路中医诊所

2023年12月28日

4个月

5

杭州余杭古芝庐中医诊所

2023年12月30日

2个月


督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1

杭州余杭何备连中西医结合诊所

2

杭州余杭黄湖王金金中医诊所

3

杭州余杭明怡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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