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区发布房地产政策,涉及市场环境、住房保障、拆迁安置、契税补助、商办促销、公积金政策、二手房交易、配套建设八个方面。

为便于大家更好理解契税补助相关内容,小编特地准备了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人可申请购房契税补助?契税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住房及其他二手房)的购房人(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分别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和30%标准申请补助。

在上述时间段内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按照初次缴纳契税金额的50%申请补助。

如何申请契税补助?

答:申请人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契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区住建局(房管)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相应标准予以补助。

申请的截止时间是到什么时候?

答:购房人须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并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如项目延期交付的,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答:为更公平公正地执行相关政策,对政策发布后,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再次购买余杭区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能享受本次契税补助等政策。同时对该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再次销售时不能享受本次契税补助等政策;房产企业在办理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后,应将该商品住房有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张贴并书面告知后续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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