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紧密结合省、市、区有关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准确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发布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经信局共发文10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其他类)-其他信息及资金补助板块公开信息共51则。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由区经信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公开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履行公开内容、范围和程序;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开展线下线上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围绕减税降费、全域创新、纳规政策等主题,开展多场企业政策宣讲座谈会。区经信局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统一平台进行操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经信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年通过“余杭工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52条,日均阅读量910以上,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49次,单篇点击量最高达118万人次。在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纸媒,及新华社、中国新闻网、人民网等线上平台刊发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数实融合等相关主题报道13次;在省级媒体《浙江日报》纸媒刊发相关主题报道11次,浙江新闻、潮新闻等线上平台报道19次;在市级媒体《杭州日报》要闻版、专版栏目上刊发未来产业、数实融合、智能网联、企业培育、产业新政等相关主题报道12次,在杭州新闻、橙柿互动、每日商报等新媒体客户端推送亮点工作19次;接受浙江卫视采访1次。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服务区内企业,区经信局积极探索新宣传方式,通过创立新栏目、增设视频号、进行线上直播、线下座谈会等方式,向区内企业传递产业新政。视频号“余杭工信”2次得到“杭州经信”等公众号转发,公众号流量大幅提升。

(五)监督保障

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区经信局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7楼,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872985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如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各科室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仍需强化。后期区经信局将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要求,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地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以及线下宣传等方式进行公开。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及业务能力,加强政务公开积极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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