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常态化发布涉退役军人的一些政策信息、活动信息、补助信息,方便退役军人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及我局工作。持续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为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2023年我局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诉讼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积极化解矛盾争议,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2023年我局无本年新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办理信息公开事项、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组织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梳理更新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持以依托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向《余杭晨报》、《杭州日报》《浙江晚报》等各级传统媒体,以及退役军人省市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展,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形成传播合力。

(五)监督保障

根据《2023年度余杭区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开展每季度开展专题检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知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因上半年与下半年存在工作人员更替等情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专业知识不足、系统性的学习不够等问题,业务能力还需要落深落实。

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解读方式。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等活动,把政策向公众讲清讲明讲透,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储备和办理水平,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三是深化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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