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及《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编制2023年度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8号瑞鸿大厦2112室,邮编:311100,电话:0571-893919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杭区卫健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把政务公开同卫生健康工作紧紧结合起来,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部门文件、公告公示、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区卫健局通过余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88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8条,政府采购信息1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3条,人事信息20条,重点领域(民生类)信息32条,重点领域(其他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11条,上年度结转1条,共计12条。其中,自然人申请12条,均及时有效办结。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信息公开件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科室岗位职责,选派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发布信息和数据的合法性、及时性。同时主动宣传卫健工作动态、健康科普知识、医疗服务信息、疾病控制预防等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开展自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和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2023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民互动形式比较单一。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积极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做准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二)加强政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热线等平台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走好群众路线。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注重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日等设置话题、策划活动,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

(三)做强政务新媒体,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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