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杭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余杭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落实“三审三校”,及时审慎公开。按照余杭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及时更新维护组织机构、人员变动等情况,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开等信息。二是丰富优化统计产品服务。余杭区统计局根据社会各界对不同统计服务需求,着力优化丰富统计产品服务。按月更新《余杭统计月报》、《余杭区统计指标概况》,按年出版《余杭概览》等产品,并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数据浙江”等线上渠道进行同步展示。三是纵深推进政务宣传工作。梳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及时对全区和重点领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解读,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预警走势,并开展相关专题调研。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共同富裕等主题,余杭区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形成《论“数字员工”在统计工作领域的实践与思考》、《共富引领与数智赋能:新时代基层数字政府建设的再塑造》、《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等调研课题,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撑。四是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国家级试点工作。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综合试点工作,全国试点总结会议在余杭召开。依托五经普、统计单元活动等载体,推动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民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1场。五是主动开展存量信息自查。根据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余杭区统计局主动开展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数据浙江”网存量公开内容自查工作,对行政处罚结果等敏感信息进行自查清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1例。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规范制度,并明确各科室信息上报时限,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设置常态化项目上报时间台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余杭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解读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宣传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律法规等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全年目前发布微信148篇,阅读量9.35万余次。“数据浙江”、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统计数据表格及图片上传共计约300余张,数据解读2篇,可视化产品2篇。

(五)监督保障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务公开事项定期核对,敦促各科室及时上报更新信息,避免迟发、漏发,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未运用视频音频、图片图表、简明问答等形式进行解读。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举措进行优化提升:一是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据《条例》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并和各专业科室对接好,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二是加强培训。积极参与区府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依托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发布统计信息,着重热点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将继续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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