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条。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聚焦在节能低碳、价格收费、行政许可事项等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上一年度结转2件,已办结。本年度全年收到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3件,已办结41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36件,占84%;信函申请7件,占16%。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收费、区域发展规划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牢固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通过政务公开各个平台,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公告发布、信息公开,以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并落实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线、各办的各类信息。2023年,共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关联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继续做好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286条,加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各平台的建设,多方发布政府信息,让群众可以更快更高效的了解政府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参与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等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同时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6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3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6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2024年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

一是根据《条例》以及主动公开目录,梳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原有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充分运用图解、视频解读、线上线下宣讲等方式进行解读,严把解读质量,防止出现简单复制原文、罗列小标题等问题

三是对重要信息、民生关注的信息加强宣传公开,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全流程公开,乡村振兴领域的政策发布解读、成果展示;营商环境、企业扶持政策的及时更新发布,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多种表现形式做好各项政策的解读工作,增强政策的可读性。


2023年,我局针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强化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健全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系统化信息管理,做到将主动公开、联动公开、重点公开贯穿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流程、全方位。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提升公开工作意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上仍有进步空间。后续,我局将通过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工作水平。同时,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在确保政策解读质量的前提下,尝试使用政策简明问答等形式,丰富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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