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工作及群众关切事,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内容统一在余杭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坚持抓好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工作,包括部门其他文件、医疗服务信息、财政信息等内容事项,同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2023年我局通过杭州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38条,通过报纸、看余杭APP等媒体发布公开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依托余杭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看余杭APP。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的把关,加强日常监测,建立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机密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9楼909室,邮编:311121,电话:0571-8872915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为个别栏目公开的信息总数较少、更新间隔较长,如医疗服务信息。

2.依申请公开事项培训学习需进一步加强。受限于部门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较少等客观实际,对该业务较为生疏,需加强培训指导。

(二)针对上述问题,改进如下:

1.定期归集政策文件和社会舆论关注热点,加强信息更新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高。

2.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参加培训,定期组织内部培训,确保相关负责同志信息公开政策熟、业务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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