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余杭区省级低(零)碳试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指示精神,拟向余杭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省级低(零)碳试点和第三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共145万,用于低(零)碳试点建设、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等相关工作。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污染防治科)单丹;联系电话:89518037。
附件: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试点单位 | 入选试点批次及类型 | 补助额度 |
百丈镇 | 第一批低(零)碳乡镇 | 30万 |
百丈镇半山村 | 第一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径山镇径山村 | 第一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仓前街道葛巷社区 | 第一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径山镇 | 第二批低(零)碳乡镇 | 30万 |
良渚街道新港村 | 第二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仁和街道三白潭村 | 第二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中泰街道白云村 | 第二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中泰街道中桥村 | 第二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中泰街道枫岭村 | 第二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黄湖镇青山村 | 第二批低(零)碳村社 | 5万 |
鸬鸟镇 | 第三批低(零)碳乡镇 | 10万 |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 | 第三批减污降碳园区 | 3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