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8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482批次,合格464批次,合格率96.27%。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抽检4194批次,合格4194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共抽检水产品、蔬菜、水果、茶叶及相关制品、畜禽产品5个品种93批次,合格9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俞妙彩养殖户(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民丰村)养殖的1批次甲鱼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不合格。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方便食品、糕点、蛋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等11个品种74批次,合格74批次。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3个品种235批次,合格2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果品批发有限公司黄晓英摊位(杭州市杭州果品批发有限公司558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长千生鲜店(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宝林路100号)销售的1批次豇豆噻虫嗪、噻虫胺不合格;杭州果品批发有限公司张洋摊位(杭州市杭州果品批发有限公司15118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杭州余杭黄湖综合市场阿鹏水产摊(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宏图路85号黄湖综合市场内58-60号)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孔雀石绿不合格;杭州余杭蔬香农副产品超市(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清合嘉园西区33幢北19#106室)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杭州余杭黄湖综合市场黄黄水产摊(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宏图路85号黄湖综合市场内53-57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闲林综合农贸市场铭珠水产摊(杭州市余杭区闲林综合农贸市场124号)销售的1批次黄鳝甲氧苄啶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杭州小芳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山水苑店(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中泰路33-32号)销售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合格;杭州余杭区径山镇绍霞炒货店(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长乐桥长春街17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合格;杭州余杭勾庄综合市场李慧琴鲜鱼店(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杭州余杭勾庄综合市场内)销售的1批次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杭州余杭洪滨蔬菜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吴家门路187号)销售的1批次大姜噻虫胺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嵩奥生鲜商行(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瀚未来之芯花苑芯寓1-1室)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芯寓果蔬店(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翰未来之芯花苑芯寓1-10-3)销售的1批次山药涕灭威不合格。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2个品种80批次,合格76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博香源餐饮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博园西路2-6号1幢第二层A201室)的2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小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51号)的1批次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鱼栖餐厅(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12幢301、302号)的1批次辣椒乙酰甲胺磷、甲胺磷不合格。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公布处置情况。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2721批次,合格2721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1473批次,合格1473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381批次,蔬菜1092批次。

三、 不合格项目说明    

吡唑醚菌酯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物质,是以天然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抗生素为先导化合物开发的一类新型杀菌剂。吡唑醚菌酯具有保护和治疗活性,具有渗透性及局部内吸活性,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小台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低毒、高效、广谱抗菌剂,广泛应用于食品防霉防腐。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中,供应商为避免大肠杆菌、致病菌等微生物的污染引发食源微生物食品安全问题,故可能在部分食品中非法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桑葚中为不得检出。 

二氧化硫是一种常用食品添加剂,具有漂白、防腐、抗氧化和杀菌等作用,在部分食品加工中被广泛应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干辣椒中为不得检出。

甲氧苄啶为抗菌增效剂,常与磺胺类药物一起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黄鳝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μg/kg。黄鳝中甲氧苄啶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乙酰甲胺磷是一种高效低毒广谱性有机磷杀虫剂,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关于现制饮料的消费提示

珍珠奶茶、果茶、果汁等现制饮料深受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的喜爱,有些还成为网红食品。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饮用现制饮料,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种类丰富

现制饮料通常是指在餐饮或相关场所,通过现榨、现磨、现调等方式,现场制作的茶饮(如珍珠奶茶、果奶等)、果汁、咖啡、植物饮料等。由于现制饮料是在消费者点单(现场或通过外卖平台)后加工制作,可以根据消费者需要适当调整原料、口味和出品温度(常温、冰或热)等,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二、科学饮用

一是注意饮用时限。现制饮料最好要现制现饮,从制作到饮用不超过2个小时,建议不要把现制饮料存放在冰箱内隔夜饮用。若饮料风味、外观口感等异常时,应立刻停止饮用。二是注意饮料成分。现制饮料添加珍珠、芋圆等辅料时,要慢饮浅吸,避免吸入气管导致窒息,小朋友要在大人的看护下安全饮用。过敏人群要注意产品是否含有致敏原,可提前向门店询问确认。三是注意饮用方式。饮用冰饮或冷饮时,避免短时间内大量饮用,特别是剧烈运动后或消耗大量体力后,以免引起身体不适。饮用热饮时注意温度,避免烫口。血糖高的人群应尽量避免饮用含糖饮料。此外,现制饮料不要过量饮用,更不要以喝饮料代替喝水。

三、合理选购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良好,食材摆放、贮存、操作过程规范的场所。在线点单时,建议选择正规电商平台。二是注意食材和包装材料卫生。可以查看杯身、杯盖等包装材料的存放区域是否卫生,是否有霉点等异常现象。特别是选购“竹筒奶茶”时,要注意观察竹筒是否直接接触饮料,尽量选择竹筒中套有塑料杯,饮用时不会接触到竹筒的产品。三是注意留存小票等。保留好购物小票、杯贴等含有产品、门店信息的凭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用于维权。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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