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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社保厅日前发布公告,明确今年计划招募150名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山区、海岛县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此次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浙江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报名支教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支医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即日起至7月14日17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看服务岗位,进行报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为7月22日,笔试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据了解,“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学习深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中央财政会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高职(高专)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服务期满且合格的人员,参加山区26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且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的,可报考省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不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且离开服务岗位3年内的,可报考县级机关相关招录职位。

服务期满且合格的人员,可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被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服务期间,可凭省“三支一扶”办证明,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期满且合格的,两年内可凭《“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

服务期满的人员可享受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就业困难的,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参加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合格的,两年内在人才引进、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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