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浙江省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起草了《余杭区国三、国四柴油车区域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注:为保证意见征求、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9395122(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8872889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地 址: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36号
邮 编:31110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创新园1幢4单元5楼
邮 编:311100
附件:《余杭区国三、国四柴油车区域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关于余杭区国三、国四柴油车区域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浙江省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相关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余杭区国三、国四柴油车区域限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国三柴油车通行规则:全天候禁止国三柴油机动车辆在杭州市余杭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
二、国四柴油车通行规则:
1.全天禁止国四柴油机动车辆在以下辖区道路行驶:未来科技城区块、良渚新城区块内的道路(不含上述两区块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未来科技城区块边界:杭长(宜)高速(北)、杭瑞高速(02省道)(南)、绕城西复线(西)、杭州市城区交界(东)。良渚新城区块边界:绕城高速(北)、杭州市城区交界(南)。
2.国四柴油车可在禁行区域内国道、省道做通过性通行。
三、上述各类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禁令标志的指示行驶,服从交警指挥,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禁行区域。违反通行规定的,由余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