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22年,余杭区委区政府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建设生态文明之都新中心。余杭区获评浙江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余杭区环境空气优良率84.5%、PM2.5平均浓度30.4μg/m3、PM10平均浓度54.1μg/m3,同比均有所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控以上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100%,全区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攀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两大流域水系
2022年,余杭区两大流域苕溪、运河总体水质分别为II类、Ⅲ类,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区控及以上12个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为100%,断面达到功能区要求为100%,保持稳定。
(二)乡镇交接断面河流
2022年,全区41条乡镇交接断面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以上的有20条(占比48.8%),Ⅳ类有8条(占比19.5%),Ⅴ类有11条(占比26.8%),劣Ⅴ类有2条(占比4.9%)。
从流域分布看,苕溪流域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运河流域四分之一以上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
(三)饮用水水源地
2022年,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东苕溪仁和段、东苕溪瓶窑段、闲林水库,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四岭水库、馒头山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
2022年,余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5%,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4 μg/m³,同比下降1.7μg/m³,降幅5.3%;PM10平均浓度54.1 μg/m³,较上年下降15.8μg/m³,同比下降22.6%;O3-90per浓度为161 μg/m³,同比上升4 μg/m3,增幅2.5%。
2022年,余杭区SO2和NO2年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要求,PM2.5、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与上年相比,SO2年平均浓度和O3-90per浓度略有上升,NO2年平均浓度略有下降,PM2.5和PM10年平均浓度下降明显。主要污染因子为O3、PM2.5。
2022年全区12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算术均值为86.8%,各镇街优良率为81.6%~92.1%。PM2.5浓度算术均值为29µg/m3,各镇街PM2.5年均值为23.1µg/m3~33.8µg/m3,所有镇街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率下降4.4个百分点,PM2.5降幅为12.1%。
(二)降尘情况
2022年,我区国控降尘点位降尘量为2.4吨/(平方千米×30天),达到省、市“蓝天保卫战”考核要求,同比浓度有所下降。
三、噪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余杭区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为52.5dB(A),夜间44.7dB(A),年均值均达标;城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6.9dB(A),处于“一般”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67.9dB(A),属于“好”(一级)。
四、自然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 号),2021年余杭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6.4,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全区生态红线面积111.64平方公里,占比11.85%。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208亩,完成扩绿124.3543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6.4343万方米,其他各类绿地面积77.92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5.31%,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基本稳定和林木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
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防治
(一)落实河长制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三级河(湖)长体系,及时完成三级河(湖)长优化调整,由区委书记任总河长、区长任副总河长,全区27条区级以上河(湖)设区级正副河(湖)长37名,253条镇街级河(湖)设镇街级河(湖)长253名、村级河(湖)长455名。加强动态管理,每月通过智慧河道云平台绿币积分系统,对镇街级河(湖)长进行考评排名通报。通过约谈机制,强势倒逼,夯实治水责任担当,对工作推进力度不力的镇街、平台和河(湖)长进行警示、约谈,2022年以来,就“河长制”工作共约谈22人次。印发《关于建立余杭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余杭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区总河长签发余杭区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并召开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会议,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及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到位。各级河(湖)长牵头完成2022年度水环境治理计划编制,河长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干支流整治。同时,将河道沿线属地镇街、平台的水环境治理项目纳入考核,进行项目化管理,以项目建设巩固河道水质提升。全年区级河(湖)长召开河湖专题会议27次,召集区级河长单位、属地镇街及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听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按年度工作目标和治理计划,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治水存在的问题。全面推广全民护水“绿水币”制度,通过“全民护水”建立“绿水币”积分系统,用于衡量社会各界参与保护绿水青山、推动生态环境建设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社会价值,提高河(湖)长及公众参与治水护水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治理网格员的力量,与基层河(湖)长形成合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实施“五水共治”重点项目建设
2022年余杭区开工实施“五水共治”重点项目179个,累计完成投资19.6亿元,完成10个省市级“污水零直排区”生活小区创建。
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污水收集-传输-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建设改造污水管网9.23公里。持续推动良渚新城、南湖小镇污水提升泵站等工程,开工建设獐山污水泵站迁建工程、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稳步推进科技大道污水管道工程、东西大道(余杭至瓶窑)污水管道工程、东西大道(瓶窑至良渚)污水主干管工程、良睦路(02省道-泰闲路)DN400污水压力管工程。
(三)深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印发《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和《余杭区饮用水源污染源责任分析落实分解表》,组织各镇街排查整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24个,指导鸬鸟镇完成四岭水库农家乐遥感问题整改。推进苕溪60、87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调整方案》通过市、区两级专家论证,并上报市政府。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东苕溪,闲林水库堪界定标工作。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千吨万人”基础环境调查报告编制。
(四)加强水环境管理
组织各镇街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强化标本兼治。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对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编码。完成生态缓冲带中泰街道杭变新溪建设2公里任务。
(五)加强涉疫污水治理
明确涉疫污水检查规范要求,定期对全区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检查、巡查,协调水务环境(控股)集团为全区集中隔离点安装自动加药装置,指导集中隔离点规范记录加药信息,每日2次自行检测余氯,防范疫情二次传播。
(六)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2年,全区创建“肥药两制”改革省级示范性农资店8家、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示范区6个、省级化肥定额制示范方2个,推广商品有机肥1.6645万吨,主要农作物应用配方肥和按方施肥面积21.90万亩,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22.04万亩,回收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43.06吨。建成畜牧业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两化”试点场建设4家,增殖放流夏花鱼苗433.6万尾、冬片鱼种3.9万公斤。
二、大气污染防治
(一)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
深化锅窑炉烟气治理,完成1台工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成2家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并对前期已改造完成的燃气锅炉进行“回头看”,防止污染反弹。
(二)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以工艺废气为重点,加强源头管控,持续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全面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11家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3家企业VOCs废气深度治理、5家企业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34家企业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提升,18个VOCs突出问题有效整改。组织12家企业参加环保管理绩效提级培训,并现场指导企业开展提级工作。
(三)攻坚扬尘污染治理
加强与区政协联动,开展“迎亚运·道路扬尘治理”民主监督活动,压实各部门道路扬尘治理责任。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道路扬尘专项督查,联合巡查在建工地28次。推广使用余杭工长制智慧工地综合管理平台,并将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数据融入“数字城管”,对重点道路参照“路长制”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扬尘问题,进一步强化扬尘防控巡查和长效管理。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突出南湖空气站周边扬尘管控,督促属地街道、职能部门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四)强化生活废气治理
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完成527家经营性和154家非经营性单位餐饮油烟在线设施安装。开展汽修行业便民车检信息填报工作,对306家一、二、三类汽修企业进行指导,建立便民车检信息库。结合镇街网格化管理,督促落实禁止露天焚烧长效管理。
(五)加强移动源治理
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开展柴油车(路查、入户)抽测288台,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32家次,完成车辆尾气检测在线审查12606辆;完成150辆次车辆转入及28辆黑烟车辆审核工作。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81台,查处了余杭区历史上首例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案例,全年累计处罚4台。深化油气回收治理,检查加油站30家次,抽测19家次。
(六)建立完善大气污染应急管控机制
落实大气精细化管控,强化“常态管控、预警应急、督查督办、统筹联动”四位一体的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实行大气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累计下发各类交办单104份,反馈整改率100%。完成359家重点行业企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工作,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做好“一厂一策”编制和绩效提级工作。组建区治气工作群,出现污染预警第一时间群内通报,督促各镇街、部门落实属地和监管职责,开展入企检查、秸秆露天焚烧巡查、施工扬尘管控、加密道路保洁等,全年实施强化应急管控41次,通过采取管控措施,93天预警污染天气中有53天转为良或优,妥善应对污染天气。
三、噪声、固废、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
(一)噪声管理
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杭环余发〔2022〕1号);加强在建工地源头监管,制定《在建工地执法监管巡查机制》(余综执〔2022〕28号),遏制工地噪声等高频违法事项发生。完成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和绿色护考。
(二)固体废物管理
动态调整2022年度危废分级管理名单。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专项执法检查、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专项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危险废物领域专项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等多项执法行动,保障辖区固废环境安全。启动全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网上注册和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对污泥接收处置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实行污泥产生处置台账月报制度,有效掌握全区工业污泥处置动向。开展工业固废专项审计工作,以审计整改促进固废管理水平提升。推进全区危险废物数字化管理工作,完成27家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安装监控、电子称量、使用“浙固码”等数字化管理工作。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在学校、医院、工地、景区等13个领域建设“无废细胞”50个。虎哥数字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入选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发布的“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二批),余杭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入选全省“无废城市”巡礼,余杭区大禹小学入选杭州市2022年度“十佳无废学校”。
(三)土壤环境监管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7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年度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查等工作。加强区域内已收回、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地块的统一管理。督促开展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及各类土地开发利用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67个,出具报告意见66件。开展区域内农田、耕地“源解析”工作,对全区7622亩受污染耕地开展监测、分析、成果汇总,并完成项目方案上报。制定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余杭钱江经济开发区、城西科创集聚区)土壤环境监测方案,实施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3家环境基础设施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开展2022年度余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培训会议。加强闲林埠钼铁矿环境管理工作,指导矿区周边地下水监测井布设等工作。
(四)辐射环境管理
分类开展辐射环境监管及监测,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对一般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单位辐射安全许可清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更新82家,审批输变电项目2个。对辖区内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处理各类辐射信访咨询4件,对144家单位开展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编制《杭州市余杭区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辐射管理培训,排查核实闲置废弃放射源情况,联合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街开展辐射应急演练。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助企帮扶等专项行动,辖区内17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全覆盖。
四、生态文明建设
(一)强化督查考核体系
在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新增“美丽余杭建设”重点攻坚任务,制定区直单位美丽余杭建设考核办法,首次将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围绕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细化分解美丽浙江、美丽杭州建设任务,结合余杭实际,制定《杭州市余杭区2022年度生态文明(美丽余杭)建设目标责任书及考核评分细则》,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文明(美丽余杭)建设目标责任制。全区12个镇街全部完成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区直相关部门报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迭代升级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编制《余杭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30年)》,规划引领新时代美丽余杭建设。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自查复核评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管理年度更新。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持续推进多元生态补偿机制,拨付2021年东苕溪流域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600万元、闲林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500万元,促进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平衡发展,《余杭区构建多元化补偿机制助力生态共富》被美丽浙江简报采用,在全省“生态补偿 共富大美”主题活动上作为典型代表与德清县签约“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三)推动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先行
积极培育共同富裕典型案例,“青山村建立水基金促进生态富民”入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第三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数字赋能减污降碳,打造‘双碳革新’生态共富新模式”入选市级共同富裕第一批最佳实践,“余杭区青山村从“一滴水”实现生态富民”入选杭州市第一批绿色共富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优秀实践名单,助力打造绿色共富示范样板。推进山海协作工程,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签署“深化山海协作 促进共赢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全年完成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4.5708亿元,同比增长46.5%。
(四)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严格保护生态资源,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落实2022年绿盾行动,发现并交办疑似问题线索清单48个,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和问题闭环整改。完成3个镇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治理修复6个废弃矿山项目。完成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累计赔偿33.5万元。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开展,完成2例简易损害赔偿,探索优化工作流程。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线索筛查,及时启动损害调查,实施应赔尽赔。增强与检察公益诉讼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完善联席会议、联络员会商机制等制度。全市首先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余杭区建设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顺利通过验收。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省级森林公园、良渚遗址公园、北湖湿地、三白潭湿地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记录到国家保护动物彩鹮、穿山甲、黑麂、中国瘰螈、豹猫等珍稀物种,完成径山村生物多样性展馆改造升级。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单位联合体开展合作,启动全区域、全网格、全物种生物多样性调查。成功承办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主题日杭州主场活动“良渚生物多样性大揭秘——千载良渚生物多样性探索”。
(五)推进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
开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通过入户普及、发放宣传资料、推送软文、开展网络模拟测评等手段,切实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累计开展入户普及4000余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省市调查满意度进位前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12个镇街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查找短板差距,为满意度提升工作提供支撑。推进禹上生态文明教育馆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积极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
专项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督导单位定期对信访件开展抽查,主动介入、协调、指导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我区的93件信访主办件和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涉及我区的3件信访主办件全部办结销号,全力推进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3件信访主办件和2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所有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件开展后督察,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单和通报形式交办各主办单位落实整改,对出现反弹问题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将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区委“七张问题清单”系统,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探索问题主动发现整改闭环机制,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根据《关于印发各区、县(市)“十四五”期间和2022年度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的通知》,围绕年度污染减排目标,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按时完成。
(二)排污权交易
严格新项目排污总量许可,对符合回购条件的实施回购,对已到期67家企业开展排污权续费工作。全年开展4个新改扩项目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15.0115万元(化学需氧量2.126吨、氨氮0.195吨、二氧化硫0.197吨、氮氧化物2.094吨),对3个项目实施排污权回购,涉及金额9.098万元(化学需氧量0.05吨、氨氮0.01吨、二氧化硫2.06吨、氮氧化物2.00吨)。
(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完成11家非纳入碳交易企业碳排放数据审核,编制《2021年余杭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
(四)积极探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推进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上线“余杭碳眼”特色场景,即1个全景驾驶舱,企业端及政府端2个用户端,“碳普查”“碳分析”“碳管理”“碳服务”4个子场景。建立600余家工业企业排放账户,全国首创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企业指数。指导帮扶省级首批4家低(零)碳乡镇(村社)试点建设,1个乡镇(径山镇)和6个村社成功入选第二批省级低(零)碳试点名单,百丈镇开发全国首个毛竹笋碳标签。
(五)亚运环境保障
成立第19届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全区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杭师大亚运场馆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开展亚运场馆周边河道信息排查和噪声源排查,完善484个建筑工地、621家汽修企业的基本信息,完成630家涉气企业排摸,组织460家企业填报杭州市“多表合一”系统及浙江省大气污染源调度清单,为亚运环境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数据支撑。开展迎亚运环境质量保障“政企协商”活动,走访14家重点排污单位确定亚运会会期减排措施。
三、环境法治
(一)环境法制建设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全年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会议44次,审议疑难重大案件161个,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4次。继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开展人性化执法,对于一次性缴纳罚款有困难的企业提供分期及延期缴纳的政策,2022年共批准15家经济困难企业分期缴纳罚款,涉及金额280万元。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统一标准和流程,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信息修复,2022年对符合修复条件的54条不良信息出具信用修复确认书。
(二)建设项目环评
推行“一二三四五”项目审批工作法,牢记一个宗旨,各项工作开展围绕“服务”这一宗旨来运转;确保两个成效,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确保环保代办成效;提供三个服务,主动提供环保审批政策帮助、主动协调重点项目落地、主动解决企业环保技术问题;坚持四个一流,干一流工作、树一流形象、做一流服务、创一流效率;做到五个到位,政治到位、学习到位、工作到位、作风到位、品质到位。2022年累计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许可/备案共160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30项,所有环保办理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排污许可管理
紧紧围绕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按照《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全面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定期梳理汇总环评审批项目,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管理类型,2022年我区共申领排污许可证159家,排污登记328家。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培训,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排污单位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整改到位”,掌握“一证式”排污管理与执行报告编制要点,进一步提升排污单位证后管理水平。结合企业的自查情况、环评审批情况、技术规范及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按月通报,提高发证质量,完成92家发证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自查及整改。督促208家排污单位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完成49家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及相关问题整改。
(四)环境监管
1.环境监察
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累计组织开展蓝天、碧水、清废、净土、排污许可、辐射、污染源在线等各类专项行动30余次。持续开展大气工业源、非道路移动源、重点水体污染源、涉危险废物、在线监测数据异常企业和放射源等企业执法检查,对全区非法石料加工、混凝土搅拌等高污染行业持续保持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制定《2022年余杭区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方案》,每月梳理问题整改销号责任清单,环境违法问题消除一个,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470余家。运用新技术手段发现处置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分析发现重大违法案件2起,使用无人机监察发现违法行为3起,通过监控设备查实企业违法事实2起。织密生态环境群防群控网络,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放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金5笔,其中重奖1笔。2022年检查企业2700余家次,发现问题575个,立案查处159件,下达处罚决定160件,处罚金额21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件,行政拘留案件4件。
2.环境信访
围绕“重大活动安、诉求总量降、越级走访少、库存积案清、初次化解升、重复占比减、民声呼应好”高质量信访调处水平,聚焦重点信访问题,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及时梳理总结、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针对信访工作中的重复信访、重难点信访,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16件领导包案的重点信访件全部化解。组织开展各中队“对抗式”交叉执法检查,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快速有效切入信访办理点,并形成闭环监管。针对石料破碎无证加工、混凝土企业生产加工中废水噪声等重点环境问题,强化通报和督办,依照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启动二次处罚等,确保生态环境信访平稳有序。2022年,全区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869件,同比下降50.69%。
3.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
加强风险管控,结合省市部署和区安委会工作重点,开展迎亚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除险保安、护航二十大”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危废企业等720余家,出动1400余人次,立案处罚21家。加强涉重点环保设施企业信息与隐患排查,开展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罐(池)等重点环保设施排查,组织第三方专业单位开展涉重点环保设施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改,全区已发排污证243家情况全部录入系统,与应急局信息共享,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指导,提升我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水平。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源头控制,每季度对一般风险源企业开展一次检查,每月对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一次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隐患排查、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环境风险防范相关制度要求,对违法问题坚决立案查处。全年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569家次,发现环境隐患问题927个,均按要求督促企业整改落实,风险源排查整治单项工作全市第一,生态环境安全专项全市第三。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环境应急防控体系,督促各镇街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共组建13支共300余人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实现辖区内镇街应急物资及队伍全覆盖,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在杭州市大地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完成一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并组建一支社会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环境应急救援能力。重新修编辐射环境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生态环境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制定各专项预案的应急工作手册,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架构体系。以“演”代“练”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9月中旬举行槽罐车柴油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习,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机制,锻炼提升了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积累应急救援实战经验,同时还组织2次区级、参与2次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拉练,提升队伍战斗力,筑牢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屏障。2022年余杭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4.区域联防联控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杭州宁波共融长三角唱好“双城记”、杭州都市圈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与西湖区签订西溪湿地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与临安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交流,与德清县、安吉县、临平区共同签订碧水、蓝天、净土四城联防共治的《共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5.重点区域废气精细化管控
以余杭南湖闸站空气站为中心,周边5平方公里范围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全面排查扬尘源(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移动源(非道路机械、机动车尾气等)、生活源(餐饮店、汽修店、干洗店)、工业源(涉气企业)、农业源(秸秆焚烧等),针对日常管控时段和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段,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以目标结果为导向,实施精准管控。
四、其它
(一)环境监测与环保服务
1.环境监测
2022年,完成1个国控、3个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和1个噪声自动站建设和验收,全区形成17个空气自动站,15个水质自动站和1个噪声自动站的环境监测“天罗地网”,为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提供有效保障。根据“三色预警”实施方案,开展201条河长制河道、29个湖库的水质监测及三色预警通报,对全区12个重点断面进行跟踪监测,开展全区41条主要河流67个乡镇交接考核断面水质每月监测。
2.环保服务
深入推进“党建领航 生态聚力”党建品牌建设,持续建强党员攻坚队、硕士服务团两支服务队伍,机关党员干部下沉一线解难题、攻难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助企帮扶活动”系列活动,2022年主动帮扶企业2352家,检查发现整改问题575个,组织环保培训10余场。开展数字化改革攻坚,用好生态智卫、浙固码、e企管等场景,聚焦环评审批代办、环境信用修复、危废规范管理等企业关注问题,优化“一站式”全科环保咨询微平台。2022年,在实现环评“零次跑”的基础上,平均审批办结时间从120天缩短至45天,《优审批 优执法 优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多维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获胡伟副市长、王牮区长、吴伟强副区长批示。
(二)生态环境宣传
1.环境宣教活动
围绕“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高规格举办浙江省2022年“全国低碳日”活动,展现余杭区生态共富“双碳革新”之举,副省长卢山等省市领导出席,活动得到新华社等20余家次各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圆满承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杭州主场活动,在良渚遗址公园举办“良渚生物多样性大揭秘——千载良渚生物多样性探索”活动,通过直播、线上问答等形式为市民带来沉浸式体验,活动被浙江日报、新浪、百度等10余家平台同步直播,超百万人次观看。此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余杭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活动、“浙江生态日”主题活动、“大美余杭 生态画卷”余杭区小学生绘画大赛等。
2.宣教队伍建设
挖掘培育优秀的“环保青年说”宣讲骨干,通过线下“专题讲”、线上“云课堂”、互动“体验说”,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教,讲好生态文明红色理论,讲好生态文明精彩故事,讲好生态文明科普知识。拍摄《喜迎二十大 云游“大花园”》作品作为唯一代表作品上送至生态环境部参选;王芷筠同志在全区青年中脱颖而出,参加2022“杭州青年说”青年宣讲大赛,《共富路上我们在“碳”索》被学习强国浙江省学习平台、浙江新闻客户端等录用;《山水常在 脚步不停》首次登上国家学习强国平台。
3.媒体新闻宣传
通过新闻专题生动宣传、政务新闻常态宣传,提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2022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省、市、区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80余篇,微信公众号推出生态环保问题“随手拍”栏目,受理问题30余个。编发铁军风采、青年说、以案说法等系列微专题,2022年度“余杭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编发稿件506篇,微信粉丝增长1万余人。在浙江卫视、杭州电视台、余杭电视台专题报道西部富美、余杭碳眼、涉疫垃圾处置等工作举措,推出4期“美丽杭州”专栏。发放折页资料10000余份,制作《漫说2022》H5,以互动动画的形式向群众展示2022年工作成果。
4.“绿色细胞”工程建设
成功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区级4家、市级1家、省级2家,绿色学校区级18家、市级7家,全面推进我区绿色单位品牌化建设。以优质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为载体,创新举办生态研学活动,开发卡通手绘《余杭生态研学导览》并上线“余杭生态环境”公众号,开展两期“向绿出发‘余’你同行”生态文明实践研学活动。
5.公众开放活动
巩固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开放环保设施“云”游项目,鼓励支持社会公众、环保组织积极参与。做好杭州余杭城西净水有限公司余杭污水处理厂、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据统计,2022年共举行线上线下公众开放活动124次,累计接待参观人员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