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0563的菠菜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东塘农贸市场国业蔬菜摊销售的菠菜经抽检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03日送达了编号为YM23014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10kg,销售10kg,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菠菜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3000元。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0593的黄豆芽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云会农贸市场胡云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经抽样检测,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4日送达了编号为YM230146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kg,销售25kg,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黄豆芽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处罚没款3025元。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0610的黄鳝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东塘农贸市场瑔湾水产品商行销售的黄鳝经抽样检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3日送达了编号为YM230168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kg,销售2.5kg,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黄鳝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处罚没款3035元。

四、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0605的黄鳝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东塘农贸市场九塘水产品商行销售的黄鳝经抽样检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3日送达了编号为YM230163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kg,销售2.5kg,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黄鳝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处罚没款3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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