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一)已完成整改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二、整改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成美丽中国作为远景目标,落实美丽杭州建设的主体责任。

三、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美丽中国样本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将新时代美丽余杭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专题学习和听取美丽余杭建设汇报频次。
    2围绕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的远景目标,对照"重要窗口"要求和"头雁"标准,以更高站位,进一步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形成“靓丽城市、美丽集镇、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丽公路、旅游景区"的全域大美格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污水零直排区"“美丽河湖”创建等水环境治理,加快垃圾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和闭环整改机制,补足美丽余杭建设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诗画浙江"鲜活样板。
    3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美丽余杭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增加权重并单独纳入综合考评,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美丽余杭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筹协调各部门紧抓环境保护工作,补足短板,压实责任,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与闭环。

    (、高度重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学习和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举措扎实。一是规划引领,我区全面落实《新时代美丽余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奋力展现“重要窗口”排头兵风采,并努力打造“全域美丽大花园”。二是凝聚合力,各职能部门围绕余杭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印发了《余杭区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杭州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要点》、《“污水零直排区”攻坚行动专项考核方案》以及水、气、固废等专项工作文件。三是确保长效,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持续落实《余杭区生态环境治理“绿色风暴”专项行动方案》、《余杭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对历年发现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并建立闭环整改机制。

、严明制度。将重点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同时将生态文明考核纳入区综合考评体系,印发了2020-2022年度区直单位、平台、镇街综合考评细则明确各部门、平台、镇(街道)责任,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21-2023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13起,合计赔偿金额77.35万元。

公示期限:2023621日至2023627日。如有异议,请与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联系联系电话:88728875

                          

         余杭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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