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锐创工贸有限公司
隐患内容:
1.厂区内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1.1
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2.三号楼在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7.1.3条规定,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5条规定;
3.一号楼四层办公与仓库未采取防火分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2.3条规定,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6条规定;
4.三号楼二楼、三楼物业办公与集体宿舍分隔致使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3条规定,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7.2条规定;
5.厂区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6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6.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率大于设置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7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7.一号楼四楼设置油漆仓库,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9.1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