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胜业印刷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隐患内容:

1.1幢厂房与2幢厂房防火间距被占用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1.2条之规定;

2.1幢地下一层设置员工宿舍,与员工食堂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 703-2007)第4.1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1.3条之规定;

3.1幢地下一层设置员工宿舍和员工食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缺少一个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5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3条之规定;

4.地下一层员工食堂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10.2.22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9.3条之规定;

5.2幢厂房东西两侧封闭楼梯间防火门顺位器未保持完好,且损坏率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7条之规定;

6.2幢第四层丙类厂房生产车间与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3.3.6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2.3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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