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温暖
2023年,区级向5865户困难家庭发放春节“送温暖”慰问金16719828元。
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
2022年,区级向5405户7577人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560202元。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023年4月,全区共有低保对象4829户6269人,其中农村低保4379户5719人,城镇低保450户550人,当月发放低保金6722315元。1-4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27034601元。
四、特困供养
2023年4月,全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99户99人,其中农村特困83户83人,城镇特困16户16人,当月发放供养金293127元。1-4月份累计发放供养金1167770元。
五、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2023年4月,全区共有低保边缘家庭337户1133人,其中农村低边295户1030人,城镇低保42户103人,当月发放定期补助83842元。1-4月份累计发放定期补助332186元。
六、水电气补贴 2023年4月,发放水电气补贴265595元,其中区级水电气补贴195574.5元,水务公司水价补贴70020.5元。
七、临时救助 2023年3月,发放区级临时救助金51户次90人,发放救助资金287801元。
八、“三个不让”救助
2023年3月,发放“三个不让”救助金695634.8元。
九、特殊对象补助 2023年4月,发放特殊补助对象生活补助金37133.9元。1-4月累计发放161015.6元。
十、残疾人“两项补贴”
2023年4月,全区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4312人,发放补贴1672147.2元,1-4月份累计发放补贴6709356.8元;有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7843人,发放补贴1592575元,1-4月份累计发放补贴6368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