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儿童可以报名我区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答: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余杭区户籍儿童;

2.临平区户籍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

4.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详见区招生指导意见)。

二、哪些少年可以报名我区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答: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余杭区户籍少年;

2.临平区户籍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余杭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4.临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父(母)在余杭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本人居住证签发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5.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6.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少年(详见区招生指导意见)。

三、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报名时间及方式?

答: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用全市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6月9日-11日每天9:00-21:00,小学一年级报名;

5月29日-31日每天9:00-21:00,小升初毕业生信息确认,“个别生”网上报名;

6月12日-13日每天9:00-21:00,小升初网上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具体报名指南,区教育局将通过“余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敬请家长关注。

四、余杭区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答:根据《区招生指导意见》,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详见《区招生指导意见》附件1)招生;民办学校在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在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五、哪些孩子可以作为余杭区小升初“个别生”报名?

答:非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有意向在我区小升初入学的,报名时应通过“毕业生注册”进行登记。我区“个别生”共三类,具体是指:户籍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其他类。

1.户籍类:户籍在余杭区的非余杭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引进高层次人才类: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属地在余杭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其他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户籍在临平区的临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2)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父(母)在余杭区已购房,本人居住证签发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3)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余杭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少年;

(5)驻地在余杭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7)在余杭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少年。

六、“公参民”转公学校如何招生、收费?

答:我区“公参民”转公学校为杭州市余杭蔚澜学校,仍按原方式招生,招生范围、报名及录取等与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相同。免学费,其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伙食费等按自愿原则和实际支出缴纳。

七、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2023年,余杭区有哪些民办义务段学校(包括民转公学校)招生,其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选报具体学校。

2023年余杭区民办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一年级

七年级

1

杭州市余杭区金成外国语小学

210

/

2

杭州市余杭区绿城育华亲亲学校

100

13

3

杭州市余杭区安良实验学校

210

/

4

杭州市余杭区东方未来学校

200

/

5

杭州市余杭区新明半岛英才学校

90

/

6

杭州市余杭区育海外国语学校

168

48

7

杭州市余杭区维翰学校

82

/

8

杭州市余杭区绿城育华翡翠城学校

140

30

9

杭州市余杭区东澜外国语学校

/

149

10

杭州市余杭蔚澜学校(民转公学校)

88

/

11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武术学校

90

45

12

杭州市余杭区蒲公英学校

45

/

13

杭州市余杭区杭州英特外国语学校

180

172

14

杭州市余杭区狄邦文理学校

96

24

15

杭州蕙兰未来科技城学校

140

140


八、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补报名民办学校?

答:之前报了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和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余杭区、临平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中选报,民办学校补招报名限报1所。未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的不能再补报名民办学校。

九、小学在余杭区就读,户籍在市内其他区、县(市),今年小升初应该怎么报名?

答:小学在我区就读,户籍在市内其他区、县(市),不论报名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首先应选择升学区县,一旦选定,只能在选定的区、县(市)报名;如果选报了民办学校但未录取,只能在选定的区、县(市)公办学校升学,不能再在另一个区、县(市)的公办学校升学。

十、我们是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孩子今年要读小学,目前孩子还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预计8月能办出,孩子能否报名?

答:可以报名,但只能报公办。区教育局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政策。如您的孩子在报名开始前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则无法报民办。预计8月能办出的,可报公办,等取证后及时提交镇街中心学校核验。

十一、家长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孩子符合入学条件吗?

答:符合。报名时,如孩子未申领到我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家长持有我区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在公办小学录取时整体排在孩子本人有居住证之后录取。家长可通过“引进人才子女”类进入,选择“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类报名,建议两证都有的情况下,按孩子本人居住证报名。

十二、民办学校通过什么方式录取学生?

答:网上报名后,由区教育局对报名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当一所学校的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产生录取名单;报名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十三、如何解决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民办学校存在的1个录取另1个未录取的情况?

答: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具体申请时间和方式见各镇街招生公告)。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不论是否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子女均须按规定分别完成网上报名。

十四、被民办学校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不能。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是否报名民办学校由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自主决定,在给孩子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学校办学理念、收费标准、升学说明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一旦录取,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全部直升本校初中部。

十五、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需要再报名公办学校吗?在录取排序上如何处理?

答: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将自动转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程序,不需要家长再报名公办学校。

录取时,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儿童少年,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同类别直接报名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之后。小学入学按照适龄户籍儿童户籍地,或二类生房产地排序安置,随迁子女按照居住地排序安置;小升初入学按照毕业生信息登记和“个别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升学意向排序安置。

十六、前期区教育局发布了部分学校招生的红色预警,很多学校户籍生数已超招生计划数,将如何进行排序录取?

答:当户籍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表次先后顺序及该表别适龄儿童少年落户时间,综合考虑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长幼随学”等情况后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分流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同一教育集团的不同校区优先考虑。今年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迎来的小学入学高峰年,请家长慎重选择。

十七、小学一年级入学只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的余杭区有效居住证,那么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怎么办?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的怎么办?

答:符合余杭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在6月9日-11日,到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各中心学校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须在6月9日-11日进入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及时到中心学校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中心学校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八、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具体是怎么排序的?

答:“积分入学”仅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入学。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孩子在市局统一规定的第一批录取开始前取得我区有效居住证的,须在4月10日前到相应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各镇街学校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我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我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

持有居住证但未在3月1日-4月10日期间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以及市局统一规定的第一批录取开始后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本人,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余杭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余杭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十九、蒲公英学校、中泰武术学校、东方未来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答:蒲公英学校、中泰武术学校、东方未来学校今年均纳入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严格规范招生。

二十、孩子未到入学年龄,可不可以申请报名入学一年级?

答: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今年报名小学一年级的新生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果孩子没到入学年龄,不得申请报名。

二十一、不符合余杭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怎么办?

答:不符合余杭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十二、学校向家长承诺,选拔基础较好的学生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这样可以吗?

这种做法是明令禁止的。《区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均应实施均衡编班,学校应拟定均衡分班的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机构、分班原则与程序,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并主动公开。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区教育局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将骨干教师、社会认可度高的教师集中配置到一个或几个班级,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初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不得调整原行政班级编排。

二十三、余杭区今年如何实施“长幼随学”政策?

在符合余杭区入学条件和公办教育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同意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现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2023学年余杭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如何实施?

2023学年,余杭区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按一定标准购买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东方未来学校、蒲公英学校和中泰武术学校全部在籍在校学生;购买其他义务段民办学校部分年段在籍在校学生(自2022年秋季起,对放弃公办学位,自愿到其他义务段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新转入学生除外)。

二十五、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提醒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2023年余杭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一、初中

529日-31

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个别生网上报名

612日-13

小升初网上报名

619

公办初中分配工作开始 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621

未招满民办初中补招网上报名

627

民办初中补电脑派位

73

公办初中分配基本结束

二、小学

6月9日-11日

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

6月19日-20日

小学入学随迁子女家长信息核对

7月1日-7月2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现场信息核验

7月3日

公办小学录取开始,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7月4日

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补招网上报名

7月6日

民办小学补招报名电脑派位

7月8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现场信息核验

7月14日

公办小学招生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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