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
《仁和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细则(试行)》已经街道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5日
仁和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农业农村工作系列精神,解决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2〕10号),结合仁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细则内容
(一)鼓励村集体增置经营性资产
鼓励通过新建改建创新型用地的工业楼宇,购买商业楼宇,购置农民多高层项目商业、配套房产,开发特许经营、综合体类、集体建设用地等途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1. 经营性资产建设(购买)补助
经区级立项的经营性项目,对年经营性收入在120万元(含)至200万元(含)之间的村,单个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街道按照区级补助的20%进行配套,政策年度内每村限补40万元;对年经营性收入在12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单个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街道按照区级补助的20%进行配套,政策年度内每村限补6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均以上一年度数据为基准,以下均同)
经街道备案的经营性项目,单个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购买类项目补助20%,建设类项目补助40%,政策年度内每村限补100万元。该项补助与街道其他类型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不得多头申报。
2. 经营性资产建设(购买)贴息补助
在不超越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的前提下,村集体利用银行贷款实施的经营性项目,街道给予贴息补助。
对年经营性收入120万元以下的村,按年日均贷款余额4%给予贴息补助,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年度内不超过100万元。
对经营性收入12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村,按年日均贷款余额3%给予贴息补助,当年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政策年度内不超过80万元。
对经营性收入400万元(含)以上的村,按年日均贷款余额2%给予贴息补助,当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年度内不超过60万元。
已享受区级贴息补助的村,在区级补助额度的基础上,街道按上述标准补差;已享受经营性资产建设(购买)补助部分不再贴息;经营性项目贷款比例须经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二)鼓励村集体联合开发项目
积极发挥全域党建联盟资源优化整合作用,鼓励发展跨村“联合体”项目,组建18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的合资公司,集聚资源要素,实现规模经营、联合发展,街道全力帮扶支撑。“联合体”项目融资、建设、招商运营等事宜,由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按“一事一议”原则明确。
(三)鼓励村集体盘活资产增效
鼓励村集体在符合产业导向、符合各类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盘活再利用。
1. 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奖励
单宗资产(资源)盘活、平均年租金增长1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期内租金增量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营性资产建设(购买)补助项目不享受。
2. 存量资产(资源)增效奖励
单宗存量资产(资源)增效、平均年租金增长10%(含)以上的,按合同期内租金增量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村集体资产(资源)由政府租赁用于公共事业和社会治理、村级留用地额度换房产均不计入上述范围。
(四)鼓励村集体“村建民用”增收
鼓励村集体通过设施农用地和设施林业用地建设项目给当地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空间,获取稳定租金收益,对单个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区级补助的基础上,街道按区级补助的20%给予配套支持。
(五)鼓励村集体推进多元化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牵头注册成立村庄运营、物业管理、劳务服务等服务型实体,承接相关经营服务,通过“村集体+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提供品牌打造、统一包装、产品销售、技术培训等服务,推进集体经济与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村级集体和农民的经济收入。每年根据绩效评定的区级优秀村,街道按区级奖励的20%给予配套;每年评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进村3个、先进个人6名,街道予以表彰,并奖励每个先进村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初征集上年度补助(奖励)项目,各村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征集通知,认真履行申报手续(附件1、2)、提供佐证资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召集各工作组会审,提出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根据领导小组审定意见,由财统审计办(农经)负责落实政策资金拨付手续,每年集中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村要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决策备案、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公开招标、工程监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料归档等程序。各职能科办要加强跟踪指导、全过程监督,严格做好计划管理、设计把关、造价审核、工程变更管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加强合同管理。各村要按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合同审批备案等手续,报经街道财统审计办(农经)审查备案后方可生效。对于不规范合同,财统审计办(农经)要加强指导,确保严肃整改到位。
(三)加强资金管理。街道财统审计办(农经)要牵头规范拨付补助(奖励)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村集体专款专用、程序到位。
五、附则
1. 本细则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2. 本细则具体由仁和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表
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奖励)申报表
附件1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表
申报村: 填报时间:
项目类型 | □增置经营性资产 (□区级 □街道级) □“村建民用”项目 | ||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
项目进度安排 | |||
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 | |||
当年计划投资额 (万元) | |||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推进组意见 | |||
年 月 日(盖章) | |||
街道领导小组 意见 | |||
年 月 日(盖章) |
(本表一式叁份:街道办事处、项目推进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各一份)
附件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奖励)申报表
申报村: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补助类型 | □增置经营性资产 □联合开发项目 □资产(资源)盘活增效 □“村建民用”项目 | |||||||||
增置经营性资产 | 投资补助 | 项目名称 | 实际发生额 | 街道级以上财政补助(万元) | ||||||
(万元) | ||||||||||
贷款贴息 | 贷款用途 | 贷款时间 | 贷款年利率 | 贷款金额(万元) | ||||||
联合开发项目 | 贷款贴息 | 贷款用途 | 贷款时间 | 贷款年利率 | 贷款金额(万元) | |||||
资产(资源)盘活增效 | 盘活 | 合同总金额(万元) | 合同期限(年数) | 平均年租金(万元) | ||||||
增效 | 合同总金额(万元) | 合同期限(年数) | 平均年租金(万元) | 原合同平均年租金(万元) | ||||||
“村建民用”项目 | 项目名称 | 审计价(万元) | 街道级以上财政补助(万元) | |||||||
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项目填报信息真实、有效,遵守有关规定,接受公众监督,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存在虚假信息的,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 ||||||||||
财统审计办(农经)意见 | ||||||||||
年 月 日(盖章) | ||||||||||
街道领导小组 意见 | ||||||||||
年 月 日 (盖章) |
(本表一式叁份:街道办事处、财统审计办(农经)、股份经济合作社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