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5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杭州高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BMS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89395014(生态环境);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高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BMS产品项目

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35号3幢

杭州高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杭州纳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35号3幢的7258.85m2闲置厂房,购置自动化涂覆线、全自动点胶机、自动化组装测试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BMS产品(电池管理系统,不含电池)300万台的生产能力。

1、废气:喷胶废气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设备安装时做好防振、隔声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避免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行导致的噪声超标。 4、固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一般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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