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钱爱民个人信用修复的公示
日期:
2023-05-22
来源:
区公安分局
钱爱民(女,身份证号码:330125********4725)于2020年9月15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余杭派出所行政处罚(余公(余)行罚决字[2020]04348号),现该人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核,该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余杭区公安分局余杭派出所,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毛炜 电 话:0571-88662045 地 址:余杭区凤新路180号 邮政编码:311121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