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5月14日12时37分许,我市上城区笕桥街道皇冠大酒店发生火灾,场所所在建筑为高层建筑,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省、市领导相继作出批示指示。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高层建筑内宾馆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二、整治重点对象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宾馆(旅馆)。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核查合法性: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违章搭建;改建、扩建、变更用途和内部装饰装修的,是否依法取得相关手续;

(二)核查责任落实: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是否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三)核查施工管理:施工区域是否与非施工区域落实严格防火分隔;施工期间是否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配置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并在建筑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是否落实动火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时是否清理周围可燃物、指定专人监护并配置消防设施;

(四)核查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是否擅自堆放可燃物、杂物等物品;中庭等竖向空间是否进行完全防火分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状态;

(五)核查救援设施: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是否划线标识,不得被封闭、堵塞、占用;消防救援窗口、消防电梯等灭火救援设施是否擅自拆除、停用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六)核查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数量、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疏散楼梯间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避难层部位是否设置栅栏、堆放杂物或以其他形式封闭、堵塞、占用,妨碍消防安全疏散;

(七)核查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数量足够、完好有效和标识正确;

(八)核查装修材料:建筑外保温材料是否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可能重大导致人员伤亡;

(九)核查重点部位:是否明确消防重点部位,采取管理措施;使用明火的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做好防火分隔;燃气管道的敷设、安装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其他功能用途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核查“四个能力”:是否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是否具备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是否具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逐层明确疏散引导员,掌握逃生面罩使用办法;是否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对排查发现其他火灾隐患的,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履行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严格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立足近期经济复苏、旅游行业回暖特点,对辖区高层建筑和宾馆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防控薄弱环节,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靠前,强化联动配合,切实将整治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遏制火灾高发势头。

(二)强化隐患闭环。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排查出的隐患坚决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整治闭环,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强化立查立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刚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隐患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对突出风险隐患单位,要充分运用挂牌、督办、曝光等手段,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治。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年“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安全自我评估”要求,督促指导辖区高层建筑内宾馆落实相关工作。要依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小程序,落实单位每月自查、网格员每季度排查、消防部门重大隐患核查三级排查整改流程,确保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高层建筑内宾馆开展六个一”消防宣传活动,即:柜台一句消防提醒,电梯一幅消防提示,客房一张疏散指示、电视一段宣传视频、床头一张安全须知、客房一套应急工具(含防烟面具),同时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重点开展人员疏散引导、防烟面具使用、消防广播告知等方面培训,切实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五)强化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措施,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实行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形成火灾防控合力。整治行动将纳入考核及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带队开展专项检查,实地调研并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六)强化信息报送。5月起,每月5日、22日前,报送《高层建筑内宾馆排查整治花名册》《高层建筑内宾馆排查整治统计表》(见附件)。联系人:沈悦,电话:0571-89051867。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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