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大学生实训与社会实践工作,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余杭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10号)和《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财政政策的实施细则(创新创业类)>的通知》(余人才办〔2019〕5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修订了《余杭区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2018年底,杭州市出台并实施《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10号),2019年我区出台并实施《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财政政策的实施细则(创新创业类)>的通知》(余人才办〔2019〕5号),2020年我区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印发<余杭区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人社发〔2020〕55号),2021年我区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印发<余杭区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人社发〔2021〕41号),通过组织实训学员在实训基地开展1-3个月左右的岗位训练,为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在我区人才引进和储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鉴于我区各类用人单位面临生产用工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针对新变化和新情况,从“稳就业、保企业、促发展”角度,对我区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政策进行修订。 

二、办法基本内容  

(一)关于实训(社会实践)对象

申请人员对象自普通全日制大专生起,与大学生见习政策互补,做到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实习类政策全覆盖。

(二)关于实训(社会实践)基地认定

《关于印发<余杭区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人社发〔2021〕41号)中扩大了我区实训(社会实践)基地的申请单位范围:在杭州市原有相关文件规定的“企业”和“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组织、团体”这一单位类型。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推出实训岗位、规范实训内容、落实实训政策中,社会组织和团体起到积极作用。面向企业,继续保持择优认定原则。  

(三)关于实训(社会实践)基地管理

实训(社会实践)期间,基地应配备有经验的指导老师,加强实训(社会实践)辅导,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并按要求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台账;基地应为学员购买相应期限的人身意外保险,相关费用可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四)关于实训(社会实践)时间和补贴标准

余杭区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时间不超过3个月,但一般不少于1个月。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不足1月的,按实际实训天数×2000元/21.75天计算。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个批次的生活补贴。   

(五)关于实训(社会实践)基地每批次学员申请人数

根据实训(社会实践)基地带教能力和财政资金安排情况,每家实训(社会实践)基地每批次的学员原则上不超过50人。 

(六)关于申报流程

实训(社会实践)基地认定、学员报备和实训结束后实训补贴的申报,均通过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青训营在线提交。

“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青训营”系统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index.html#/policy/yh_py_000008_cash?id=493)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实训(社会实践)基地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的,所需经费在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社会组织可经属地镇街同意上报,招用学员参照实训(社会实践)基地申请补贴。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地自2022年11月26日起开展大学生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的,可以申领补贴。

(四)本办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6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高丽君     联系电话:0571-8951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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