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太阳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太阳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筹备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太阳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请在本批复下达后及时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中心成立后,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及章程开展活动,及时参加年检,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五社联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各类专业的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特此批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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