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根华:
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一案(案件编号:杭余闲街立字〔2023〕第000001号),现已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阶段,由于你拒绝提供文书送达地址,也不接受电子送达方式,且拒收执法人员邮寄到你身份证地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壹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282/2023-15365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闲林街道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闲林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05-11 20: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282/2023-153657
发布机构
闲林街道
发布日期
2023-05-11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05-11 20:27
潘根华:
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一案(案件编号:杭余闲街立字〔2023〕第000001号),现已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阶段,由于你拒绝提供文书送达地址,也不接受电子送达方式,且拒收执法人员邮寄到你身份证地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壹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