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90956 | 661633 | 672 | 691 | 1 | 521 | 2167 | 3 | 4244 | 5760.19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51788 | 42836 | 46194 | 4058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2794 | 0 | 3897 | 0 | 0 | 0 | 0 | 0 | 0 | 0 | 6691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75475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二部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754756宗,罚没收入5760.19万元。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1788宗,予以许可42836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6691宗。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754756次。
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525宗。
附件2
表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90956 | 661633 | 672 | 691 | 1 | 521 | 2167 | 3 | 754756 | 5760.19 |
表二: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51788 | 42836(50252) | 46194 | 4058 | 0 |
表三: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2794 | 0 | 3897 | 0 | 0 | 0 | 0 | 0 | 0 | 0 | 6691 |
表四: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75475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表五: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 | ||||||
处罚事由 | 违法主体 (个人/企业) | 处罚件数 (件) | 处罚种类 |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比例) | 法律依据 (规定名+条文) | |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 个人或企业 | 283 | 行政罚款 | 283/3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 个人 | 281 | 行政罚款 | 281/0 |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各条规定 | |
盗窃 | 个人 | 278 | 行政拘留 | 27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个人 | 232 | 行政罚款 | 23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第二款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个人 | 169 | 行政拘留 | 169/15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
殴打他人 | 个人 | 160 | 行政罚款、行政拘留 | 16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按照附表一《XX部门/镇街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的类型进行梳理。
3.“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比例)”统计内容为该处罚事由项下,一般程序作出的处罚案件数量与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案件数量之比,填报数据为比例,例如1/2、3/0。
4. “法律依据”需写明具体法规名称、条文及内容。
5.没有案件的报0。
表六: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案件情况统计 | |||||
许可事项(前5) | 申请数量 (件) | 受理数量 (件) | 许可数量 (件) | 法律依据 (规定名+条文) | |
机动车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审核 | 35379 | 35379 | 28410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的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 |
摩托车驾驶证申领 | 8924 | 8924 | 7388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5052 | 5052 | 50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 1511 | 1511 | 15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第十一条第二款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
| 820 | 820 | 8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仅统计申请数量前5的类型。
2.“许可事项”即本单位办理的检疫合格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具体事项。
3.“法律依据”需写明具体法规名称、条文及内容。
4.没有案件的报0。
附件3
2022年度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 | |
一线执法人员总人数 (局机关+执法队在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 | 辅助人员人数 |
650 | 3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