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金炯明 记者 阮伟康) 出租房内私拉乱接电线、疏散安全通道人为堵塞、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出租房内的这些消防隐患若不及时整改,作为房东,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本报在此提醒:已有多人被拘留!

今年3月,良渚新城派出所联合属地镇街、消防等部门在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辖区某农居房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这个农居房被分为十几间出租房,面积不大,但存在公共区域使用明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电器线路敷设未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未安装火灾探测警报器、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找到房东金女士,向她指出了问题所在,并开出隐患整改告知书,限期在一个月内作出整改。

一个多月后,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回头看”时,发现并未有任何开展整改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余杭警方依法对房东金女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在当天的“回头看”检查行动中,另还有两名房东也存在和金女士同样的违法行为,仅仅一天,3名房东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不仅仅在良渚,余杭五常、仁和、瓶窑等各地派出所对出租屋进行检查时,都有发现出租屋存在房间内使用煤气瓶、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平台违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和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问题。

多名房东在民警提出整改意见后未进行相应整改,最终都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以来,余杭公安对治安隐患、警情高发部位常态化开展清查整治,累计开展集中清查165次,发现并整改治安消防隐患2339处,其中对违规出租房房东千元以上处罚83起,房东等责任主体行政拘留16起。

民警介绍,这些房东普遍对消防整治工作态度消极,漠视租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很多人甚至存在“一直都是这样,也没出过事”的侥幸心理。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导致消防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下一步,余杭将继续保持严查力度,坚决扫除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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